和丁鹏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叫秦可情,是万松山庄柳若松的妻子。因为丁鹏即将挑战柳若松,所以混在丁鹏身边,欺骗这无知少年,从而得到他的那一招天外流星。少年人没有经历过阵仗,被那女人花言巧语就给骗去了全部信任,恨不得一颗心全都掏给人家,更何况是一页剑谱?
这件事情,最终也导致丁鹏身败名裂,挑战柳若松,也成了一个笑话。
而对于王书来说,他见秦可情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一个落魄书生,求取功名不成,最终流落深山,希望避世而居。
这话却是说的太过了……
秦可情是吃过见过的主,王书一身吃穿用度,都是无法形容的奢华贵重,但是却又极为内敛。旁人看不明白,秦可情却是可以一眼分明。如此一来,王书所谓求取功名不成,想要避世而居的话,可就被人拆穿了。
坐拥家财万贯,哪个会去避世而居?
“到底还是百密一疏……”王书嘴角撇了撇:“不过算了,想来那秦可情也不至于为了我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书生而大费周折……但是可惜了丁鹏这年轻人……我来到这世上,别的事情倒也没有,和人捣乱,与人作对,似乎也玩的腻了……不然,这一次……”
他摸了摸下巴,暗自琢磨了一阵之后,笑了笑道:“还是先看看现如今的江湖,是个什么模样的吧……”
……
江湖是个什么模样,这世上没有人能够说的出来。
活在这江湖上的人,走在江湖道上的人,每一个置身于江湖上的人,又有哪个,能够形容出所谓的江湖究竟是什么模样?
王书眼中的江湖,充斥着的也从来都不是风花雪月,与其说是风花雪月,不如说是血月,血光染红的月亮!
这江湖上,永远都是拳头大的说话才好使。如何证明自己的拳头大?自然是用人命堆出来的……
他沿着城镇,一路走了三天,却横跨了近千里的路程,一路所见,这江湖还是那个模样。
表面上的正人君子,背地里的阴险小人,这世上的人,似乎永远都是披着一层光辉亮丽的皮,在那皮层之下潜藏着阴险无耻和卑鄙龌龊……
不过王书喜欢这样的江湖,这样的江湖才能够胡作非为,才能够杀人放火!
而胡作非为和杀人放火,是王书最喜欢做的事情。
丁鹏那边的事情王书暂时不想去管,他此时坐在茶楼之中,听着路过的江湖人吹牛侃大山。这些人很能吹,往往会把自己夸得天上少有,地下绝无,王书一般都把这些话当成放屁,但是这种地方偶尔也能听到一些有趣的消息……至少,是王书觉得有趣的消息……比如说,谢晓峰还活着这种让王书听了之后,都忍不住要瞪眼的消息!
“谢晓峰当年死在了燕十三的手上,是我亲眼所见……”
王书的脸色变得极为古怪,当年那场雨,至今似乎还下在他的心中。不可否认,那一战或许是他生平以来所经历的最凶险的一战。当年的夺命十三剑,化为了王书此时手中的绝剑。
天上地下,决然没有第二个人比王书更加了解这一剑的可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