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来,但他要去南洋,却只有路二叔和春瑛知道。春瑛心情难受得紧,曾私下问二叔:“为什么要叫小飞哥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这时候的远程航海还很危险,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路二叔嗤笑道:“我们需要这么一个人去办事,他也需要一个机会去出人头地,这是两相得宜的大好事。春儿,他若一辈子留在京城卖脂粉头油,或是留在通州做中人,又能有多大出息?安稳的日子固然有,可他求的是这个么?你莫拦他,他从小儿就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就算落魄了,心气还在,叫他对着那些俗人粗妇低声下气,受尽流氓地痞的欺负,你就不替他委屈?”
春瑛张了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二叔说得对,她不能因为自己想要过的是安稳平淡的小日子,就想让胡飞也这么过。他年轻、有才华、有能力,也有野心和动力,不去闯一闯,他一定会很不甘心吧?
可她真的很舍不得呀!
如果是现代,她就当作是一个好朋友、大哥哥出了趟远门,不会想太多,可是这里是古代!往南洋走一趟来回,也要一年功夫,万一有什么意外,说不定她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可她又不能叫他不去,这种心情何止是纠结?
春瑛背了人窝在房间里偷偷哭了一场,才擦干了泪痕,去找胡飞,道:“小飞哥,你要走了,我……我没什么可送你的,我给你纳双新鞋子吧?”
胡飞放下手中的衣服,看了一眼她发红的眼圈,默默点了点头。
春瑛便蹲下身,从袖子里掏出充当尺子的布带,测量胡飞的脚长,却忽然眼一热,滴了两滴泪在地上,她忙低头掩了,假意笑道:“小飞哥的脚怎么比先前小了一圈?莫非是近日走的路少了,连脚也变小了不成?”
胡飞分明看到了地上的泪痕,只是装作不见,强自笑道:“妹子越发会说笑了,脚怎么会越长越小呢?你给我做大了些吧,我穿着走路,要舒服些。”
“我做的鞋子自然是舒服的。”春瑛收了布尺,直起身来,靠在墙边,低下了头,“出门在外,不比在家里,小飞哥,你要多保重身体。南洋天气炎热,可是海风也很大的,你晚上别忘了添衣裳。还有,我听说长年在船上的人,会生一种坏血病,重的会要人命的!你到了南边,记得买些桔子之类的水果,带上船去,可以防坏血病呢,又能解渴……南洋多蚊虫,听说还有瘴气,你随身要多带些药丸,好以防万一……”说到后面,声音已带了哽咽。
胡飞心头一酸,不停地点头:“我都知道了,妹子放心……”
“还有,我知道你这回去,是要挣大钱的,可是钱是挣不完的,最重要的是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好……”胡飞转身抹了一把脸,才回头笑道,“妹子在京里,也要多加小心。若是在家还好,万一重新回侯府当差,记得万事要谨慎,别再犯心软的毛病了,遇事要三思,多问问信得过的姐姐们。大门大户里,见不得人的事儿多了,管也管不过来。你不过是个小丫头,那些事就让主子们管去吧,你要好好保住自己的性命,等我回来……”
春瑛睫毛一颤,泪珠便滴了下来:“我知道了……”
两人默然相对,胡飞忽然想起什么,忙起身到床边翻找了半日,找出一根用红黑丝绳系着的玉珠来,递给春瑛:“这是上回进的玉珠子里,最通透的一颗,我原是打算等妹子过生日时送你的,如今却是来不及了,只好提前送。我手笨,打的绳结难看得紧,妹子莫嫌弃。”
春瑛接过来,认得丝绳是她打络子用的那种,但那绳结的确打得很粗糙,可是这份心意却难得,想来胡飞虽卖了这么久的脂粉首饰,本人却不是首饰匠,做这种细致活,也着实难为他了。她把丝绳的两个末端打了个花结,做成一个手链,往手上一戴,笑道:“小飞哥手艺好着呢,瞧,这不是很好看么?”
胡飞别过脸去,转回来时,已经恢复了原状,只是耳根处还有些发红。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张了几次口,最终还是黯淡了神色,只冒出一句:“妹子……要多保重!”
春瑛郑重点头:“小飞哥,你也要多保重!”说罢展颜一笑:“一定要平安回来呀!你会给我捎礼物吧?”
胡飞笑了笑,点头道:“我会的,我……我会……”
* 注:“西洋”在明代指的是印度半岛、阿拉伯半岛和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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