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个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争议不存在了,就用另一个可能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争议来替代?大新闻啊,要好好研究一下,要是能找到修正之力出现的规律那就发达了,没准就能直接超凡不用这么麻烦。
好吧,他只是在发疯,不用管,一会儿就会好的,不过这个事倒是挺有意思。在另一个时空,李旭的前世,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时候,曾有一个关于利用著作权钻空子的臭名昭著的例子。
专利法案这玩意儿的诞生,一是为了资本更好的垄断技术赚钱,二是为了拉拢那些发明技术的人。
所以即使英国在17世纪就颁布了专利法案了,但是直到两次世界大战,重新划分了范围势力之后,强国之间公然相互抄袭的情况才算得到遏制。
即使如此,各种钻漏洞的行为依然层出不穷,毕竟,制度吹得再好,依然逃不开四个问题:制度由谁制定,制度由谁修正,制度由谁解读,制度由谁监督。好吧,扯远了,在另一个时空里面,名义上发明魔方的是匈牙利人厄尔诺鲁比克。
这位鲁比克先生是雕刻家和雕塑家,为了给学生上课而发明了魔方,虽然他觉察到了其中的商机,并成功在77年于布达佩斯的玩具店中推出了魔方,但因为不会推销而卖得比不怎么好。
然后又因为铁幕等一系列原因,也没有在国际上流传开,哪怕有位名叫蒂博洛奇的匈牙利海外移民的数学家非常喜欢,并在德国纽伦堡贸易博览会上帮忙推销。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79年,一个英国的玩具商在匈牙利见到了魔方,并很快意识到其中的商机,于是找到鲁比克想要合作。
但是问题跟着来了,鲁比克当时只申请了匈牙利国内的专利,没有申请国际专利,而79年的时候早已经过了申请期限。
更糟糕的是,别的国家也有类似的专利,魔方又不是什么高科技东西,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位名叫加拉里尼古拉斯的化学家甚至在72年就申请了差不多的专利,只不过他是用磁体将那些小方块组合在一起。
这样一来可以预计,魔方一旦投入市场,各种跟风都会来,根本赚不到什么钱。但是正如上面说的那样,漏洞永远都有,该玩具商脑筋一动,给鲁比克申请了魔方的著作权。
这东西又不是论文小说这种虚拟物品,有个毛的著作权啊,但他们偏偏成功了,于是最初的三阶魔方成了他们的独家产品,即使各种盗版不断,但是理论上只有他们的三阶魔方才是正版,而且抓住盗版一告一个准。
所以呢,很多人在谈到魔方的这个著作权时,都对该英国玩具公司颇为不齿这就是为什么说鲁比克是名义上的魔方发明人。
而在现在的这个时空,李旭因为了解这段历史,所以在74年跟家里借了一笔钱将贪吃蛇弄出来后,立即又将魔方捣鼓出来,并抓紧时间抢在鲁比克之前,也就是75年1月之前申请了专利。
至于马萨诸塞州的那位化学家尼古拉斯,哦,他很不幸的在74年年末遭遇了重大打击,急需一大笔钱,不得不将一些看起来没什么前景的专利卖给有兴趣的人以筹集资金。
除此之外,不光是三阶魔方,后面的四五六七,一直到十三阶的魔方,李旭通通都申请到了专利,然后将贪吃蛇赚的钱全部贴进去并又向家里借了一笔,全面铺开并进行宣传。
于是,75年到80年之间,这个小小的玩意儿已经风靡了全世界,卖出了至少1000万个,而父亲帮忙成立的idea玩具公司,还77年的时候于旧金山举行了首届魔方锦标赛,参赛的人绝对比另一个时空的布达佩斯多得多。
没有专利权的扯皮那家玩具公司即使申请到了著作权,进入美国的时候依然被那个化学家尼古拉斯提起诉讼,并获得了胜利没有开工不足,更没有著作权什么事,一切都那么的自然,和世界上所有普通商业事件没有区别。
然而让李旭没想到的是,当他用十字键来向任天堂展示合作诚意的时候,山内溥那个老头子居然会想到,用“帮忙申请十字键著作权”的方式来示好,我勒个去,岛民的思维方式就这么接近吗?“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了。”
在母亲那审视的目光注视下,李旭耸了耸肩“但愿他以后不要后悔。”如果申请成功看上去多半都会成功那就意味着任天堂以后每卖出一台掌机或者还在开发中的红白机,都要给他付钱。山内溥要是知道了任天堂以后的辉煌,以及光是掌机的销量就过亿的成绩,这个决定会不会让他肉疼?
不过话又说来,这颗糖也不是完全的甜美而无副作用,可以预计,在任天堂用了经典的十字键之后,还有别人要开发游戏主机的话,少不得也要用到这个设计。所以李旭要是接受了“著作权”这个好意,那些游戏主机商同样少不得要向他付钱的,他就会像鲁比克那样在将来被放在火架子上烤。只是就算如此,那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