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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背叛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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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是么,早灭早利索。”

    “早灭了,天下太平,大伙开开心心做生意多好,何必杀來杀去的,越杀越穷,。”

    “这年头,我是看出來了,爹亲娘亲,沒有钱亲啊,你说咱们苦哈哈地在外边喝一年露水,朝廷才给几个饷啊,都怪咱们喝兵血,骚扰地方,可就以前那会儿,你不喝兵血,不骚扰地方,日子能活得下去么。”

    “可不是么,只要不跟朱屠户翻脸,咱们就可以开开心心赚钱,这可都是干净钱,谁都说不出什么歪话來。”

    “要不说人家朱屠户本事呢,不用拿黑心钱,照样发大财。”

    “早知道这些,当年咱们就,算了,不说了,唉。”

    “不但有本事,人家还仗义,有了发财的路子,知道先通知一声,哪怕咱们今后还要跟他刀兵相向。”

    “他们到底是谁的人啊。”参军陈亮放下酒碗,悄悄地掐自己大腿,不是梦,自己的确坐在雪雪的中军帐旁,正跟着一群从大都城里头出來的蒙古勋贵把盏言欢,而这群蒙古勋贵,居然比他这个汉人书生,对天下第一号大反贼朱重九还要推崇,仿佛双方早已化干戈为玉帛,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一般。

    “反正甭管朝廷怎么说,让老子再去跟朱屠户拼命,老子肯定要自残。”仿佛唯恐他吃惊程度不够,那名横起來比竖着都高的副万户,丢下手中的羊骨头,大声说道。

    “可不是么,打个什么劲儿啊。”红脸儿千户大声附和,“打赢了对谁有好处啊,要不是朱屠户,谁家在塞外的牧场里,不是把羊毛像杂草一样乱烧,可现在,一斤羊毛能卖六十个钱呢,还是足色的淮扬大铜钱。”

    “原來一头羊,在大都城里才一百二十钱啊,打死了朱屠户,谁他娘的有本事把羊毛也变出钱來,。”

    “对,就不该打,该招安,招安才对。”

    “一头羊当年成才,第二年能就剪毛,每年最少两斤毛,当年毛钱就超过了大都城内的肉钱,要是放倒草原上,这一头羊就顶原來的五头,不,十头。”

    “还有皮子,骨头,太奶奶的,除了朱屠户,谁想到过,羊骨头居然也能卖钱。”

    “那算什么,照这样下去,哪天朱屠户从地上薅一把草,都能变出交钞來。”

    “狗屁,你才变交钞,你就活该用一辈子交钞,朱,那朱屠户,要变就变铜钱,还有银元。”

    “对,银元,银元好,又轻便,又好看,我看着就稀罕。”

    “雪雪,你该跟你哥提一嘴,那朱屠户根本就沒反心,封他做河南行省的达鲁花赤,这天下早太平了。”

    “对,说不定,他还会替朝廷去平了韩林儿和朱重八,省得咱们哥几个拎着脑袋往上冲。”

    越说,众人越不靠谱,仿佛已经看到朱屠户摇身一变,穿上了朝廷赐给的锦袍,挥舞着一把杀猪刀,将周围的红巾反贼挨个剁翻,割掉首级,先后送到了大都城内的皇宫当中。

    “他奶奶的,到底老子是汉人,还是他们是汉人啊,。”参军陈亮晃了晃脑袋,晕头转向,他发现自己先前可能犯了个巨大错误,根本不该隐瞒哈麻啊让那个雪雪准备投奔朱重九的消息,假如哈麻死于权力争斗,恐怕不用他劝说,雪雪第一时间就会带领麾下的这帮御林军,倒戈奔向潍水对岸,唯一不太确定的是,雪雪等人投奔过去之后,是准备解甲归田,去做他们的大富翁,还是掉过头來,冲着以前的袍泽举起跃马抡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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