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湖汉北
现在根据丹东送来的情报,国民制宪会议已通过了新的选举法,不过恰如菲利克斯所预料,一切还是向着有产者倾斜的,私有财产权和纳税带来的权益是永恒而亘古不变的,选举法是西哀士一手拟就的,它毫不遮掩,径自将法国国民一刀切割,划分为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两大类。
积极公民必须要缴纳相当于三个工作日产值的直接税(军役税、廿一税和人头税),数目是一个半到三个里弗尔,并且是非仆役身份,最后经粗略的统计,他们在法国的数目为四百三十万人;那么其余大约三百万男性,因无法满足这个条件,便被排除在政治门槛外,他们没有选举权,更没有被选举权,是“消极公民”。
至于妇女,是完全没有投票权的。
新的政区分为四个级别,即省、县、区、还有市镇(其实就是自然村镇,也可以叫公社)。
这四级里的“区”有点特殊,因它不是行政组织,而只是“选举区”,类似于巴黎的四十八个区,通常由旧制度下五六个相邻的堂区合并。选举开始时,“积极公民”们先举行所谓的“初级会议”,进行第一轮投票,投什么呢?一个是直选市镇的政府机构,包括镇长、镇检察官还有税收员,主管基层的政务、司法和税收;还有一个,便是选举所谓的“选举人”,这个选举人的门槛自然比积极公民还要高,实际上他们才是能进入国家政治角逐场的,明面上对他们的准入要求是必须缴纳十个工作日产值的直接税,差不多是五到十个里弗尔,但选举人和积极公民的比例是一比一百,故而全国四百三十万的积极公民最后也只能产生四五万的选举人,这批选举人到了县一级,便能进入县议会、县政务厅或县民事法院,每个县的议会是十二人,政务厅则是四人;然后选举人再前往省府,举行第二轮的“省级选举会议”,一个任务是产生省级行政机构:三十六人的省议会,而后再从中选出八位“常设议员”或者叫“大议员”,组成省政务厅,再选举产生省刑事法院和省检察长,理论上省议会负责决策,省政务厅负责执行,刑事法院接手省内重大司法案件,而检察长则负责监督;省级选举会议还有个任务,便是从中产生国会立法议员,全国的定额是七百四十五人,明显比原来的国民制宪会议数量要少,另外准入门槛也更高,国会立法议员必须要缴纳五十二日的直接税,差不多是一个“银马克”(一马克重量的银子),还必须要拥有地产,这便是大名鼎鼎的“银马克制”。
所以实际上,法兰西的这套选举法,虽然比对岸的英制有进步,但依旧是有钱人的游戏,也是违背他们自己发布的《人权宣言》精神的,按照这套来实施,实则就是把全国八十三个省区变为当地大布尔乔亚的“共和国”。
在下塞纳省,菲利克斯简直要笑了。
“我在这里表态下,我坚决支持国民会议的选举法,把国民分为积极公民还有消极公民是有好的意义的,不能视而不见。”鲁昂大教堂,海峡俱乐部下塞纳省支部会议上,菲利克斯大言不惭地说。
那么,好的意义到底在哪呢?俱乐部成员们都很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