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要刘足金铤而走险把入宫的东西换下来,刘足金哪有这么大的胆子?刘家祖上的皇商之位是靠着刘家名声得来的,哪能听信宁国忠的话?
宁樱点头瞅着手里的银票,没想到,两府勾结是宁国忠提出来的,宁国忠最是注重名声,好端端的怎么会生出这个想法来?而且,宁国忠和老管家出门巡视各个庄子的庄稼去了,怎会给刘老爷去信。
刘菲菲顺着宁樱的目光落在银票上,以为宁樱觉得银票烫手,赧然道,“我娘生我弟弟的时候损了身子,而我爹素来注重嫡庶之分,故而,往后的刘家铁定是要交到我弟弟手里的,祖父提出的事儿干系重大,我爹怕把刘府葬送进去便宜了其他人,还请六妹妹帮这个忙,大嫂往后一辈子都记着你的好。”
皇商时隔三年就会重新选拔,和科考差不多,刘家能屹立不倒,不被其他商人挤下去,全靠过硬的本事,这些年不知惹来多少人的眼红,刘足金为了保住皇商的名头,每年往各处府邸送的金子银子不计其数,否则,也不会想方设法把自己嫁进官宦人家。
“我知道的,我去了昆州见着谭侍郎的话会转达的,祖父信上还说了什么?”宁国忠不会平白无故起了这种心思,一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极有可能和钱财有关,宁国忠需要大笔的银子,以次充好,贿赂大臣,宁国忠想贿赂谁?
刘菲菲抿了抿唇,感慨道,“祖父信上说刘府为皇商,看上去挣得多,实际上挣的钱财多送往各府上去了,府里没有多少银子,与其拿钱填补无底洞得来旁人的白眼,不若集中钱财支持那些念书的书生,花刘府的银子,待他们考中进士入朝为官能为刘府所用。”
刘菲菲了解刘足金的性子,不得不说,宁国忠的话打动刘足金了,否则以刘足金的圆滑,直接就回绝宁国忠了不会迟疑不决,这个想法很早的时候刘足金就想过了,可刘家世世代代是商人,商人没有科考的资格,而支持其他族姓人家,要么人家看不上,要么刘足金看不上人家,商人重利,刘足金挑中的人家多是有希望中秀才的,那种上赶着要刘家钱财的,刘足金认为人家没有骨气,有骨气的视金钱为粪土,瞧不上刘家。
而宁国忠,给刘足金提供了人选,如何不让刘足金心动?
宁樱拉开凳子让刘菲菲坐,商人没有地位,刘府到处结交官宦人家的家眷何尝不是想找到可靠的人家攀附上去?对刘家来说,宁国忠说的法子的确是最好的,初入官场,打点需要花银子,刘府有钱,能为其谋划到一个不错的官职,往后刘府遇到什么事儿需要人挺身而出,之前花出去的银子就有了回报。
银货两讫,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比无头苍蝇似的往各府送钱有效多了。可是说不通宁国忠为何会为刘老爷出谋划策,“祖父可说了他要的条件是什么吗?”
刘菲菲听宁樱一针见血说到点子上,心下不由得佩服起宁樱来,换做她,不是刘足金告知的话现在都不知宁国忠的目的,哪怕刘足金是猜测,刘菲菲觉得十有八九是真的,说道,“祖父说得对,刘家看似挣的银子多,每年上上下下打点各处的官员花的银子不在少数,有一年还亏空了银钱,我爹说,祖父的意思,可能想开口要钱。”说到这,她看宁樱皱起了眉头,又道,“且需要的数额不小。”
宁国忠若不是急需很多银钱,刘府乐意给他,毕竟,每年刘府送出去的银钱不是小数目,分一点出来给宁国忠没什么,宁国忠心里不会不明白,然而宁国忠明白却没有开口,便说明要的钱不是一星半点,是会让刘足金为难的数额,所以才想到拿条件交换。
人,知道有些东西轻易得不到,便只有走其他路子,以我所有易你所没有,也算是种取长补短的捷径。
宁樱点了点头,摩挲着手里的银票,刘菲菲给她的银票数额至少是五千两,宁国忠到底需要多少银子?
两人静默不言,宁樱不说话刘菲菲也不敢说,刘足金让她走宁樱的路子是想靠着青岩侯府了,刘足金找人评估过谭慎衍,入内阁是迟早的事儿,若刘府靠上青岩侯府,刘足金愿意拿出刘府五成的利润奉上,可眼下,这话不到说开的时候,刘足金混了这么多年,明白什么时候才是最佳时机。
“大嫂,我记下了,待去了昆州帮你问问,之后书信给你......”说到一半,她顿了顿,道,“之后我会书信去刘府,你估摸着日子回府住着。”
柳氏管家,府里几乎都是柳氏和宁国忠的人,她写给刘菲菲的信,不见得能到她手里,落入宁国忠手里就糟糕了,刘府想靠着青岩侯府,她没法帮谭慎衍做决定,事情如何,得让谭慎衍自己决定。
刘菲菲郑重的点了点头,笑道,“多谢六妹妹了。”
为了不让人怀疑,宁樱唤金桂进屋,刘菲菲说了几样昆州的特产,宁樱记在纸上,吩咐金桂放盒子别弄掉了,之后两人才说说笑笑的去正屋,宁成昭和黄氏商量好人选,路线,也准备回了,看刘菲菲和宁樱投缘,宁成昭打趣刘菲菲道,“六妹妹送五妹妹去昆州,结果倒成了给你跑腿的了,六妹妹,可让你大嫂多给些银子才成。”
宁樱脸色微红,晃了晃装银票的袖子,脆声道,“大嫂让我买的都是些小玩意不值钱,说起来我赚了呢。”
明眸善睐,浅笑嫣然,宁成昭想还是老侯爷有眼力,去年和今年,宁樱容貌乍眼瞧着没什么变化,实则精致了许多,宁樱比宁静芸还要有气韵得多,宁静芸是悬崖上孤芳自赏的牡丹,而宁樱则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美得随和却不失气性。
宁成昭和刘菲菲出了门,黄氏招手,拉着宁樱的手道,“路上多听你大哥的,我给苟志去了信,说你们慢悠悠赶路,让他别着急,快到昆州了,你大哥会往昆州送信,樱娘......”
黄氏好似有很多话想说,到嘴边又难以启齿,拍着宁樱葱白般细嫩的手,叹息道,“你要记得,不管什么,娘希望你过得幸福快乐,你姐姐和苟志成亲,怕还有折腾的时候,若你......”
宁樱不想听下去,捂着嘴,打马虎眼道,“娘放心就是了,我和大哥都会去,苟哥哥不敢欺负姐姐的。”
黄氏一怔,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你苟家哥哥沉稳大气,不会和你姐姐一般见识的,罢了,先回屋休息吧,明日出城,娘就不送你们了。”
两个女儿离京,黄氏心里如何舍得?孩子大了,终究是要离开爹娘身边的,黄氏揉着宁樱发髻上的簪花,重重叹了口气,“娘不在,你要多听你姐姐的,别惹是生非,到了驿站记得写信回来报平安,娘在京城等你。”
小女儿跟着自己从未离开过,哪怕明日才分别,黄氏却已红了眼眶,想着,若宁樱真的对苟志有情,往后留在昆州如何是好,宁樱跟着她没过过好日子,如今好不容易好转了,又要去昆州,黄氏动了动唇,声音轻颤道,“不如你还是留下来算了,事情我都交代好了,你大哥和大嫂成亲,在这方面多少有些经验,你跟着......”
“娘说什么呢,大嫂都把银票塞我手里了,我如果说不去了,不知道她怎么想我呢,最迟过年就回来了,您别担心。”宁樱坐在黄氏跟前的凳子上,伸手环着黄氏,声音有些堵,“娘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娘呢,娘在府里好好的,我去蜀州,给娘带牛肉回来,还有蜀州特有的红辣椒。”
黄氏拉着她往外推了推,揶揄道,“多大的人了,还跟娘撒娇呢,当娘不知你自己喜欢吃牛肉呢,辣椒少吃些,容易闹肚子,我让吴妈妈准备些日常的药材以备不时之需,风大,记得拉上帘子,别着凉了。”
想到回京途中,她和宁樱差点没了命,她眼神一片阴冷,手里的力道却极轻,唠叨了好一通才停下,“晚上在这边用膳,娘让厨房做了你爱吃的菜,多吃些。”
宁樱回京后才养出了挑食的毛病,宁樱总说厨子弄的饭菜不好吃,她特意让吴妈妈亲自下厨。
饭桌上,宁静芸殷勤孝顺,每道菜都先给黄氏夹,之后再自己吃,黄氏一脸欣慰,两个女儿之间还是有些不对付,她想,往后就好了,至于两人的亲事,顺其自然吧。
黄氏不厌其烦说起赶路的事儿,方才叨唠宁樱,此刻换做宁静芸了,“你没有出过远门,什么事儿都听吴妈妈的,别争强好胜,你是姐姐要照顾好妹妹,到了昆州,你大哥和樱娘会筹办你的亲事,志儿毕竟是一方父母官,拜堂成亲是少不了的,你不可再意气用事,明白吗?”
宁静芸吃着菜,抬眸瞄了眼黄氏,笑不露齿道,“娘放宽心,我不会闹事的。”
闻言,黄氏点了点头,这才继续吃饭。
明日出行,宁樱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脑子里想着谭慎衍见到她会是什么表情,是吓一跳还是欣喜若狂,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晨曦的光从天际洒下一层灰白,院子里传来洒扫的声响,金桂起身收拾了地上的凉席,瞅了眼帘帐里睡得酣甜的宁樱,轻手轻脚退了出去,夜里,宁樱咳嗽醒了一回,迷迷糊糊的不见醒,嘴里喊着难受,还喊着一个人的名字令金桂心惊,“侯爷......”
往回宁樱呢喃时只会喊她或者银桂,还是头一回喊侯爷,金桂心下纳闷不已,却也害怕,宁樱根本不认识什么侯爷,她嘴里的人是谁?若是谭侍郎的话,谭侍郎还是世子。
她敛着神思,轻轻推开门,吩咐门口的丫鬟道,“去端了冰块来,小姐醒了怕是会喊热了。”见闻妈妈从拱门处走来,她慢慢迎了上去,“妈妈伺候小姐洗漱,金桂去前边提醒吴琅把行李搁马车上以便赶路。”
闻妈妈点了点头,理了理胸前的衣衫,小声问道,“昨晚小姐可休息得好?”
金桂低着头,怕闻妈妈看透自己的情绪,宁樱呢喃的那两个字传开的话,谁都会遭殃,她重重摇了摇头,心虚道,“和往回差不多,妈妈,小姐真的不是生病了吗?”
“瞎说什么,小姐真要是生了病小太医怎么会看不出来,而且吴妈妈说过,小姐在庄子上没夜咳的毛病,回京后水土不服导致的,清楚了吗?”闻妈妈语声严厉,金桂打了个哆嗦,也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京中小姐,最忌惮的就是毁容和生病,若宁樱夜咳的事情传出去,青岩侯府的人上门退亲她们一句话都不敢说。
“金桂记着了,往后不敢乱说。”
闻妈妈这才摆了摆手,“让两个丫鬟帮着你把行李抬出去。”
宁樱在闻妈妈开口训斥金桂的时候就醒了,她夜咳的事儿是心病,一辈子怕是治不好了,她也没想过治好,这种咳嗽不会要了她的命,经历过咳血,这种算什么?
她撩起帘帐,声音还带着初醒时的沙哑,“奶娘,进来吧。”
闻妈妈听到声音,推门而入,今日出门,她特意挑了身素净的衣衫,笑吟吟道,“是不是老奴说话声音大吵着您了,别看天亮了,时辰还早着呢,再睡会儿。”
远行皆会请人看日子,吉时出门,有利于行,闻妈妈扶着宁樱躺下,她在京城辗转十年回到宁樱身边,心里遗憾不能随她去蜀州,这次倒是满足她能跟着宁樱去昆州了,听宁樱的意思是要去蜀州的,她一大把年纪,能出去转转是件乐事,路途遥远不假,可宁静芸和宁樱身子娇贵,路上走走停停,跟游山玩水差不多,别有一番闲情逸致,如何叫她不喜欢?
宁樱望了眼窗外,依言躺下,脑子的确还有些混沌不清,“到时辰了奶娘叫醒我。”
“睡吧,奶娘守着。”
入夏后,宁樱身子清瘦了许多,夜里睡不好的缘故,脸色难免略显憔悴,闻妈妈不敢掉以轻心,日日都让厨房熬着燕窝,宁樱年轻,正是漂亮的年纪,不好好保养,过了这个年纪就后悔莫及了,她坐在凳子上,盯着宁樱姣好的容颜,想起了她儿子,好些日子没有他的消息,闻妈妈心里担心,可他过得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身后仇家多,她不敢大张旗鼓的找他,不见了人,闻妈妈才不安,她连他为谁卖命都没问过。
这次离开京城,再见面就是过年的事儿了,闻妈妈怕他担心,寻思着叮嘱门房一声,以免他来宁府找不着人,待床榻上传来均匀的呼吸声,闻妈妈蹑手蹑脚退了出去,问门房的婆子,她儿子没有来,闻妈妈心下一阵失落,念着宁樱醒来屋里没人,急急忙回了桃园。
而此时,京郊外的一处庄子,冉冉升起的太阳照亮了整个院子,腥红的血蜿蜒成溪,黑色对襟直缀的男子站在屋檐下,一脸肃杀之气,和平日的狗腿样截然不同,冷眼望着院子里的尸体,眉头紧皱,院门口走来位衣着朴素的男子,“可查出他们是谁的人了?派人偷袭你多半怕是察觉到了什么,世子爷在边关.......”
福昌吸了口气,黑色的衣袍下滴着血,握着剑的手微微颤抖着,杀人到手麻,他算领会到了,看小厮门训练有素的拖着尸体出府他才转身,恭敬的朝男子道,“主子不想老侯爷伤神,昨晚的事,还请罗叔守口如瓶。”
男子面无表情,如玉的脸波澜不惊,“老侯爷身子不好,只是世子爷如何料定昨晚会有人偷袭?来人可不是泛泛之辈,京郊大营出了叛徒?”京郊大营隶属青岩侯府,谭慎衍握着兵符,没理由他们会把心思动到这边。
福昌矢口否认,“不是手底下的人,看对方的身手,是某府上的私兵,罗叔,主子还交代了事儿,我得回京一趟了。”
罗平看他脸上淌着血,皱眉道,“先让大夫给你包扎一下,我既然来了,不会出事的,你别没把世子爷的事儿办好不说,中途丢了命。”
福昌悻悻一笑,昨晚不是他机警,没准真死了,抬起衣袖胡乱的抹了抹脸上的血,一本正经道,“我脸没受伤吧?”若受了伤,谭慎衍交代的事情就不能做了。
脸上的血滴汇聚成了血渍,血糊糊一片哪看得清楚,罗平别开脸,望着院子的里一爷间颓败的景致道,“看不出来,世子爷交代你做什么,我让人去办。”
“主子说六小姐心思敏锐,换个人的话恐怕会被六小姐识破......”
“六小姐?”罗平嘴角轻微的抽搐了两下,果然是谭慎衍,都这会了,还有心思儿女情长,不过也好,老侯爷知道了该会欢喜的,罗平指着升起的太阳道,“瞅着时辰,六小姐估计离京了,往昆州的官道和庄子相反,你追上去把人拦下来不成?”
老侯爷挑中的孙媳妇,平日会派人多留意着,宁樱和宁成昭送亲之事他是清楚的。
“什么?”福昌瞳孔紧缩了两下,“六小姐离京做什么?”
“五小姐和昆州知府成亲,六小姐送亲去了。”许是血腥味太重,罗平推开门进了屋子,屋里燃着熏香,能盖住血的气味。
福昌呆怔在原地,只觉得自己犯了大错,谭慎衍离京后他收到下边人消息说晋州有异动前往查看,随后是谭慎衍让他去蜀州押解位犯人回京,那人是推到韩家的关键,他不敢马虎,押解回京自己坐镇守着,没想过宁樱的事儿,直到前两日收到谭慎衍的信,写给宁樱的信,他才恍然大悟,他把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谭慎衍每半月都给宁樱写信,虽然他知道以谭慎衍的心思,顶多一两句话,可他没有把信送到宁樱手上,谭慎衍不会饶过他的。
战战兢兢把剑放回剑鞘,苦大仇深的望着罗平,“罗叔,我怕是犯错了,他日主子回京,你可得帮我说几句好话。”
“好,下去让大夫瞧瞧你可有受伤,别想太多了,有我呢。”谭慎衍做的事儿难关重重,朝堂几位皇子暗斗得厉害,朝堂上立储的声音日益高涨,不知皇上会想什么法子压下这事儿。
富贵险中求,谭慎衍,有老侯爷当年的风范,只是,这富贵于青岩侯府不过锦上添花,他不明白为何谭慎衍要把自己拖下水。
蔓延至远山的官道上,望着巍峨厚重的城墙,宁樱生出许多感慨来,她曾瞧着苟志的马车在视野越走越远,直至成了黑点,然后是谭慎衍,如今,却轮到她了。
天气炎热,宁成昭放弃了骑马,宁樱不想和宁静芸一辆马车,独自一人,闻妈妈金桂银桂,她们四个人不觉得拥挤,黄氏把行李减了又减,结果随行的仍然有六辆马车。
初次出远门,金桂一脸兴奋,撩起帘子,手舞足蹈道,“听说昆州土地贫瘠,住的房屋和我们不同,不知是什么样子。”
闻妈妈替宁樱摇着折扇,她心情激动,却懂得控制自己雀跃的情绪,呵斥金桂道,“放下帘子,别晒着小姐了,小姐皮肤嫩,晒黑了如何是好?”
这话宁樱从小听到大,宁樱摆手道,“没事的,奶娘由着她们去吧,难得出京,放松心情好好玩。”
“小姐就惯着她们吧。”闻妈妈手里的扇子不停,嘀嘀咕咕好一通,又说起在边关的谭慎衍来,“您和谭侍郎虽没有成亲,但他总归写信报个平安才是,老奴去侯府打听过,门房说谭侍郎没有消息回来,也不知边关是什么景象,老侯爷在,谭侍郎该多给老侯爷报平安才是……”
闻妈妈絮絮叨叨好一会儿,金桂银桂对视一眼,笑着放下了帘子,她们清楚,闻妈妈是想起杳无音信的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