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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6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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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歆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闭上眼,将话筒拿到了嘴边,做好接受一切狂风暴雨的准备,正要开口的一霎,方才静默的演播室忽然爆出一阵飓风般的尖叫!

    无数观众扯起嗓子大喊:“啊!!!!”

    “啊!!!!!”

    “啊!!!!!!!!!!”

    这连着三声的尖叫大到恐怖,压过了场上的麦克风,压过了乐队的伴奏,甚至超过国际巨星威尔弗里德上场时的气势。

    樊歆的心紧得更厉害——赫祈没来,这些人的愤怒已经远超看见威尔弗里德的惊喜了。

    樊歆捏了捏话筒,强自镇定。可没几秒她发现不对劲,全场观众疯狂的笑里都带着惊喜,仿佛瞧见了比赫祈还重量级的人物空降现场。

    灯光投在樊歆身上,摄像机将她的脸放映到舞台背景屏幕上,她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特写画面,一点点转过脸去。

    粉丝们全部站起身来,高举着双手,纵声大喊,一波接一波呐喊中,一束灯光追随着一个挺秀身影自舞台边缘移到舞台中央,那人步伐从容,簇新的雪白衬衣,剪裁妥帖的墨色燕尾服,怀抱着萨克斯,施施然向观众席挥手。

    背景屏幕上,樊歆的表情就此定格。

    而粉丝们摇摆着手臂用尽力气高呼:“温浅!温浅!温浅!”

    欢呼声如浪潮席卷整个演播厅,观众们几欲疯狂。

    这些年,温浅的高规格高身段世人皆知,他在演艺圈内赫赫有名,又超脱这个圈子,他是家喻户晓的巨星,更是全球拔尖的艺术家。他有巡回演出,但只涉足国际巅峰的艺术殿堂,他是横跨在演艺圈上最浓墨重彩的虹光,是艺术界高山之巅的云海,苍穹尽头的罕世极光,终身可遇而不可求。

    倘若说赫祈代表的是通俗文化的巨星,那么温浅代表的则是社会顶层的人文观与艺术观,他的存在如高山仰止,从来只供远观。

    而如今,他自遥远的云端落下,携卷着空灵之气,真真实实出现在大众面前,观众怎能不震撼,怎么能不疯狂!赫祈这次没看到,大不了下次买票去他的演唱会,可温浅一旦错过,也许就是一生。

    人们近乎癫狂的纵声呼喊,嗓子都快喊哑。

    “温浅!温浅!温浅!”

    “温浅!温浅!温浅!温浅!”

    ……

    在演播室全民疯狂的同一时刻,后台里的汪姐也要疯了。

    她目不转睛盯着led屏幕,看着那个身姿笔挺的男人一步步走到舞台中央,明亮的光束追寻着他,像全场追随着他的成千上万道目光。

    他在樊歆身边停驻脚步,环视全场,略微抬起了手,没有很剧烈的动作,就那么将掌心轻轻往下一压,姿势悠然如挥袖拂开一片云,或是在春深时分拈起一朵含苞静绽的花,优雅、流畅、浑然天成的清贵雍容。全场登时便鸦雀无声,方才狂热的声浪在一瞬消失,静得连一根针掉下都听得见。

    所有人不敢再随便乱动,唯恐一个冒昧便是亵渎。

    人群安静地看着他捧起了萨克斯,灯光在金色的萨克斯上闪耀流转,有悠扬的声音潺潺流出。

    音乐重新响起一霎,呆立在旁的樊歆终于如梦初醒,她强稳住噗通狂跳的心,拿起话筒,沿着方才继续唱。

    在她开口唱的一霎,周身多余的光瞬间熄灭,只留下最后窄窄的一束,打在她与温浅身上,罩着两人刚好一圈。朦胧如星辉般的光圈中,她拿着话筒婉转低吟,而温浅在一步之外,目光深深的吹奏着萨克斯。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象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

    怀念你怀念从前,但愿那海风再起。

    只为那浪花的手,恰似你的温柔……”

    ……

    乐队没有再伴奏,全部的音乐只来源于她的歌声与他的乐器。萨克斯缠绵而明亮,而她的声音轻柔而婉转,水乳般交融在一起,唱的人心颤。

    亲眼见过这一幕的观众,有生之年再忘不了这一幕。

    空旷的舞台只有一盏灯,投在舞台正中,在幽暗中给予观众最明亮的指引,容颜清丽的女子长睫半敛眸光柔软,演绎着萨克斯的男子神情专注。萨克斯的深情悱恻与歌声的浅唱低吟完美糅合为一体,无可挑剔的唯美。柔白的光线打在他与她身上,沐着银色的微微辉亮,仿似仲夏之夜的融融月光,又如秋末夜色的皑皑凉霜,看得久了,竟有恍然一梦的错觉。

    此情此景如梦如幻,此曲此乐如痴如醉,全场屏息无声,仿佛坠入一个迷离梦境。

    良久,直到萨克斯的音乐停下,那窈窕恬静的女子将话筒拿开,静默的观众这才清醒过来。霎时掌声如春雷般席卷翻腾,无数人站起身,挥手狂热的齐声大喊:“温浅!樊歆!温浅!樊歆!”

    再没什么能比观众的呐喊更鼓舞人心,樊歆激动的弯腰鞠躬,温浅亦跟着微微欠了欠身。

    向观众致敬完毕后,舞台灯光一瞬亮起,两人一前一后的下了台。

    ※

    二十分钟后,总决赛下半场的结果终于出炉。

    五个选手齐齐聚到了台上,听到那个出人意料而又在预测之中的结果。

    第一名,樊歆。

    喊出这个名字时,全场观众一片欢呼。票都是他们投的,那是他们为最后的唯美一幕表达最真挚的喜爱。

    但宣布的只是总决赛下半场的单场成绩,而比赛最后的成绩要结合上下两场及网络、短信投票结果综合得出。

    十分钟后,统计完结果的电视台将最终结果宣布。

    冠军,苏越。

    虽然单场她只拿了第二,上一场成绩也不如人意,但她以压倒性的网络人气夺得终极桂冠。

    亚军,樊歆。

    本场成绩第一,上场居中,本可以问鼎冠军,但因为是新起之秀,没什么人气,网络投票成绩不佳,所以总分被苏越压过,

    季军,祁峰。

    本场成绩第三,上场第二。结合网络投票综合实力第三,屈于樊歆之下。

    ……

    宣布完最终结果之后,在持续不断的掌声中,全场再次沸腾,这一期的《歌手之夜》至此落下帷幕。

    ※

    樊歆走出电视台时,从未见过这样的架势,电视台门口密密麻麻堵满了记者,天下起了雨,无数粉丝冒雨在外面欢腾呐喊,一眼看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头,一个接一个的话筒塞到她面前,记者们发问声此起彼伏。

    “樊歆,作为今晚最大的黑马,你有什么感想吗?”

    “樊歆,拿了《歌手之夜》亚军的好成绩,你现在心情如何?”

    “樊歆,从不参加这种节目的温先生来《歌手之夜》倾力帮助,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樊歆,据说你原本的帮唱歌手是赫祈,为什么半道换人,中间发生了什么曲折吗?”

    ……

    记者们的提问没完没了,樊歆压根不知道回答哪一个,一群人又推来挤去,她险些摔倒。

    汪姐及时扶住她,在几名电台保安的帮助下,汪姐拉着樊歆往前走,还不忘向众位记者挥手,“不好意思各位媒体朋友,我们现在不方便回答这些问题,改天再接受你们的采访,谢谢!”

    ……

    在保安的保驾护航下,樊歆终于抵达地下车库——这位置有保全把关,记者进不来。

    樊歆跟汪姐进了保姆车,五分钟后却被司机告知一个悲催的消息。

    保姆车出故障,无法再开。

    樊歆下了车,心急如焚的想出去打车。她担心赫祈,赶着去医院。

    她刚走到车库门口,一辆墨黑的保时捷拦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清癯的脸,他的声音微沉而动听,如同弹琴低音的奏鸣,“去哪?”

    樊歆站在车外,不知如何跟他开口,汪姐从后面赶过来,冲着车上人道:“温先生,我们要去医院看赫祈,但我们的保姆车坏了。”

    温浅略一颔首,开了车门,“上来,我送你们去。”

    “谢谢啊!”汪姐受宠若惊,一屁股坐了上去,见樊歆还在车外呆站着,一把将她拽上了车,“愣着干嘛,不是你心急火燎的要去看赫祈吗?”

    樊歆坐在紧贴着车门的位置,踌躇着想下去,“汪姐,没必要麻烦温先生,我们可以打的。”

    前排温浅截住她的话,“就当我为上次害你跌倒的事赔礼道歉吧。”

    樊歆的话瞬时被堵得严严实实。

    ※

    几人赶到医院,才知道赫祈的病情早已稳定下来,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护理,他转院回了y市。

    樊歆松了一口气,向汪姐道:“我们回y市吧,我还是要去看看赫祈。”

    一旁温浅道:“我也要回y市,顺路带你们吧。”

    “不用了。”樊歆迅速接口,“谢谢温先生的好意,温先生今天帮我的已足够,不好再麻烦你了,我跟汪姐搭高铁回去。”

    “不麻烦啊!”汪姐跳出来反驳,“这下雨天的,赶高铁才麻烦,反正温先生同路嘛。”

    “可是……”樊歆还想说点什么,汪姐手狠劲一推,直接将她推进了副驾驶。

    ※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平稳的飞驰,天空似被晕开墨汁的清水,阴蒙蒙的烟灰色,小雨千丝万缕的自天地间飘摇而下。

    后车座的汪姐还沉浸在《歌手之夜》的战绩中,一个人兴奋的喋喋不休,直到见樊歆默不作声,停下来问:“樊歆,你发呆想什么呢?”

    樊歆坐在副驾驶上,脑子早乱成一锅粥,一会是医院里旧疾复发的赫祈,一会是方才惊心动魄的决赛现场,一会又是身边不想碰到却偏偏躲不过的温浅,汪姐的呼喊她根本没听到。

    “樊歆!”汪姐更大声的叫了一声。

    “嗯?”樊歆终于回了魂。

    汪姐瞪她一眼,“人家温先生帮这么大的忙,你连句谢谢都没有。”

    樊歆飞快扫一眼温浅,说了句谢谢,神情略显平静,丝毫看不出对国际顶尖艺术家仗义救场的热切之意,汪姐气得在后面掐了她一把——这死妮子有机会不知道抓住,此刻笼络好温浅还怕红不了?偏偏她总一副我不想见到你的模样……

    温浅不以为杵,他握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看着前方道路,回了言简意赅的六个字,“不谢,举手之劳。”

    他口吻略显冷意,汪姐以为惹他不快了,忙道:“温先生您别见怪啊,我们家樊歆就是这性格,跟不很熟的人话不多。”

    “没关系。”温浅淡然道:“现在不熟,日后就熟了。”

    汪姐大喜,听温浅这口气似乎是想跟樊歆进一步熟络,日后好合作?她正要喜滋滋应承一句,不料樊歆的话立刻堵了上来,“温先生贵人事多,希望日后我别再给您添麻烦。”

    这话意傻子都听得出来,温浅脸色沉了沉,但没说话。

    为了缓解这尴尬,汪姐指着驾驶座旁的一支签字笔转移话题:“这笔是s.n的限量版吧?好漂亮。”她一贯对品牌货很有研究。

    细雨扑打在车上,刮雨器来回刮着车窗,眼前一片视线朦胧。温浅的余光瞟瞟笔,神色稍缓,“一个朋友送的。”

    樊歆的视线原本在窗外,听到“笔”这一词时,回头看了一眼,靠方向盘的内侧放着一只签字笔,流畅的宝蓝笔身,笔帽上镶有小小的一块蓝宝石,在这光线并不明朗的车厢流转着幽幽的光。

    只那一眼,樊歆眸光一凝,仿佛不敢再看第二眼,她迅速扭过头去。

    汪姐见她反应异常,问:“你怎么了?那只笔不好看吗?”

    樊歆讪讪的笑,“好看。”

    当然好看,这是她亲手挑的笔,怎么能不好看!

    这支笔是刚入s大那年的事,她从莫婉婉那得知温浅对s.n的签字笔情有独钟,为了能赶在他生日之前买到,她利用课余时间连打了两个月的工,发传单做家教送外卖,甚至去街头替美容院推销产品,没赚到多少票子,反而招来满满白眼,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指着她臃肿的腰身与脸上疤痕放肆嘲笑,“这么丑站在街头吓人,还有没有社会公德心?”

    她窘迫到无地自容,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一天几百个电话中,她说到喉咙沙哑嘴唇发裂,得到的是客户不耐的拒绝与厌恶的谩骂。

    那一天,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多也最脏的羞辱,但工作结束后,她捏着那张单薄的红票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一天赚一百,再硬着头皮被骂半个月,那支签字笔就可以做他的生日礼物了。

    半个月后,她终于买到了那支笔,莫婉婉却突然告诉她一个消息:“樊歆,他跟齐湘在一起了,前天的事。”

    她哦了一声,紧捏着手中的笔,在心脏针扎般的疼痛中扬起一抹笑,“是吗?我见过齐湘,艺术系的女神嘛,很美,他们很配。”

    这强颜欢笑过后,她还是借莫婉婉的名义将那支笔送了过去——尽管知晓他的恋情,但那支她努力很久的笔,她仍想善始善终。当然,她禁止莫婉婉透露这笔的真正出处。

    莫婉婉问为什么,她只一笑,说:“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让他欢喜而已。至于这欢喜是谁给的,不重要。”

    那个夜晚,莫婉婉带着她的笔去了温浅的生日派对。而她,留在学校练功房独自练舞。

    跳跃,扭腰,旋转……累到气喘吁吁,脑中却不停回想着那支笔,不知道他收到了没有,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不知道他日后会不会用,是会拿来画他最爱的五线谱,还是给齐湘写下歌曲般动听的情诗?

    此后她便无法忘怀的在脑中烙下笔的模样,精致流畅的宝蓝色笔身,笔帽上的宝石莹莹闪烁着光,像她幼年看过的童话剧,爱上了小王子的精灵,得不到王子的爱,在黑夜中整宿整宿的跳舞,最后一秒,她滑下一滴蓝色的泪,悲伤如破碎的星光……

    ……

    车窗外小雨淅沥,高速两畔物景移变,在车灯中幻出迷离流光,前方蜿蜒的高速公路漫长到没有尽头。樊歆沉浸在往事之中,而车内cd放到那首《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王菲空灵而微含慵懒的嗓音轻悠传来,低处如春燕呢喃,高处又通透婉转,拖长的尾音与独特的颤音巧妙融合,透着一种奇异的美,加之林夕缠绵刻骨的词,更是将这滚滚红尘里红男绿女的悠远痴怨,诉说个淋漓尽致。

    樊歆默默听着,任由雨丝飞过半开的车窗扑到脸上,过去的悲欢离合随着旋律电影镜头般回放,她抹掉脸上的雨珠,瞥了一眼身畔的温浅。

    那一刻她想,这首《匆匆那年》写的真好,她此时心境被那低吟浅唱刻画的入木三分。

    她曾为温浅不顾性命,然而事隔经年,一切都不再重要,倘若此生得不到他的爱,让他愧疚愧疚也是好的——不然,这一生痴恋,凭什么怀缅?

    樊歆想着想着,竟轻笑起来,不知是因为慰然,还是悲哀。

    而车厢里汪姐的话题还在那支笔上,“温先生,这支笔越看越有味道,送你笔的人眼光真好!”

    温浅面上腾起一丝恍惚,好久后道:“一个慕姓校友送的,她很有才华。”

    汪姐没再问,话题到此为止,而副驾驶上的樊歆却扣紧了腰上的安全带。生硬的金属扣触到掌心传来冰凉的冷意,她丝毫感觉不到似的,大脑里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温浅知道了这笔的来源,二,他居然用才华两字来形容她。

    呵,车厢里的樊歆无声嗤笑。原来在他心里,除了厌恶与歉疚以外,他还有其它认知。

    她一时百味陈杂,后面汪姐见她久久不说话,以为她是累到了,忙道:“樊歆,比赛完了你就回去休息几天,反正秦晴这两天在米兰陪慕总看时装秀,你们专辑的mv也拍不了。”

    驾驶座上的温浅眉头微皱,“还有空去米兰?我不是让她快点把歌再录一遍吗?上次唱的根本不合格。”

    见温浅不悦,汪姐赶紧打圆场:“温先生您别生气,虽说秦晴歌曲功底不如樊歆,但我们慕总对她宠爱有加,她跟着慕总上了那么多期头条,知名度也是大涨,冲这人气,这歌曲也是有市场的。”

    温浅的回答*,“我不认名气,我只认歌喉。如果秦晴不行,我会取消合作,哪怕毁约我也不要一个垃圾来糟蹋我的音乐。”

    汪姐:“……”

    ※

    回到y市是夜里十一点,温浅将樊歆与汪姐直接送到医院门口。

    跟温浅告别后,汪姐挽着樊歆的手轻声道:“这温浅性格真怪,你说他好接近吧,他硬梆的像个石头,说句话能噎死人,可你说他难接近吧,我请他帮忙救场时,他又毫不犹豫。”

    樊歆笑了笑,没答话,径直去了病房。

    赫祈躺在床上,看来已没什么事。他笑着拍拍她的手臂,“我没大碍了,倒是你脸上那黑眼圈,快回去补觉吧。”

    ……

    樊歆与汪姐出了医院的大门,樊歆正要拦的回去,汪姐却突然喊住了她。

    汪姐眼里有犹豫,却还是说了出来,“樊歆,有件事我瞒你几天了,怕影响你比赛的心情一直没讲。”

    “什么事?”

    “那个……高层把你的德里广告给秦晴了。”

    樊歆怔住。

    ——德里是全球最大的彩妆公司,但凡能与它合作的艺人,哪怕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短广告,知名度都会大涨,所以圈里艺人们削尖了脑袋想跟它合作。

    这次德里的粉底液广告竞争激烈,樊歆没靠慕春寅的关系,毛遂自荐去的。为了拿到这支广告,她可没少想心思。如今高层们随手一挥,跟德里通通气,这个名额居然就给了秦晴。

    见樊歆不语,汪姐道:“你别太难过,毕竟高层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安排。”

    樊歆却问:“是哪个高层给秦晴的?”

    汪姐道:“这还用问,当然是高层里最高的那个,慕总啊。”

    樊歆抿唇沉默,好久后她答:“我知道了。”她向汪姐挥手,“很晚了,汪姐您回去休息吧。”

    汪姐走后,樊歆没有回家,辛苦得来的广告被慕春寅给了她人,她不可能没有气。想想慕春寅还在米兰,她也不需要人回家伺候谁,便返回了医院。

    赫祈虽然贵为天王级明星,可住院时身边除了助理与经纪人,连个亲人都没有,孤儿出身的她难免产生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再加上她入行后他帮了自己许多,她不忍心把他丢在医院。就这样,她在医院里陪了一晚上。

    ※

    她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回到家的,天气阴沉,浓重的乌云重重堆砌在头顶,显示还有雨要落。庭院里传来泥土的潮湿之气,空气有些压抑。

    她进了家门,走上二楼卧室。推开门的霎那,她的目光掠过一道身影,怔住。

    她的白色欧式小床上,慕春寅背对着坐在那,阴暗的光线里雕塑般一动不动。

    他竟然回了,他不是还在米兰吗?

    樊歆心下好奇,却没有开口问,广告的事她多少有些恼意,便视若无睹的走进房间,将行李箱往地上一放。

    慕春寅听到她的动静,扭过头来盯着她,表情很平静,“去哪了?”

    樊歆没理她,自顾打开行李箱,将换洗的脏衣服一件件拿出来,还未等她拿完,忽然“砰”地一声大响,床边慕春寅一脚踢了过来,整个箱子被他飞踹到门外,衣服乱七八糟散了一地。

    樊歆吓了一跳,旋即整个人便被一股大力拽了起来,重重推到墙上,慕春寅压着她的肩膀,眉心沉沉如窗外乌云密布,“说,整夜没回来,是不是跟他在一起?”

    樊歆不知他的火气从哪来,她不想跟他硬碰,当下便转过头去。

    见她好不理会,慕春寅揪住她的衣领,更大声的质问:“说,你是不是跟温浅在一起?”

    樊歆莫名其妙,“你瞎想什么呢!”

    “那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为什么关机!为什么连你经纪人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除了跟他苟且还能有什么!”

    “你胡说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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