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怎么可能还对别人念念不忘。”
君重歌愣住,视线里都是那灿如春花的笑脸,又长又浓又密的眼睫毛,轻轻俏皮的一眨,像毛茸茸的羽毛轻飘飘的扫到他的心坎,酥麻酥麻的。
君重歌心跳如雷,黑发下的耳朵发热,语气不自觉软下来,“少溜须拍马的,你不是对他念念不忘,怎么会知道他是黑鹰,还看都不看就买他赢。”
凌霜道:“我就喜欢看他落魄,所以就了解了一下。之所以买他赢,不过是借他来赚钱。”
“你缺钱,我可以给你。”君重歌还是不高兴。
凌霜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就算你可以给我钱,还不准我自己赚钱了?何况,在不喜欢的人身上赚钱,还不费一点功夫,然后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感觉多爽。”
听凌霜亲口说战无渊是她不喜欢的人,君重歌嘴角无声翘起来,打量着凌霜的表情,看着不像撒谎。
“霜霜说什么就是什么。”君重歌笑眯眯圈住凌霜。
介于身高的问题,凌霜的脸就被埋入君重歌的胸膛,看不见此时君重歌眼里的算计。
等阿煞回来就让他去看看那个战无渊,如果战无渊真有点本事,就给阿煞给他使点绊子,免得战无渊赢得太轻松。如果战无渊赢不了,就让阿煞暗中帮忙赢下来,让霜霜赌赢高兴。
此时在君重歌怀里的凌霜,鼻子闻到的都是属于君重歌身上的薄香味儿,很淡却很惑人,道不出是什么香,并不会让人觉得娘炮。
凌霜冷静下来就分析出之前自己为什么不害怕,反而还高兴了。
根据原著所写,君重歌个性不仅喜怒不定,对外更冷酷无情。莫说是惹他生气了,惹他一个不爽,他都能笑眯眯的说一声没事儿,然后你就人头落地。按君重歌的意思,那自然是没事儿,他不跟已经要死的人计较。
虽说那是文到中后期,君重歌已经二十多岁后的个性。现在的君重歌才十六岁,还没鬼畜到那种程度。可正所谓三岁看到老,此时的君重歌也不可能会是个三观端正的好青年。
这样的君重歌很明显生气的时候,却能为了她忍耐怒气,不打不骂还等她解释,足以看出他心里真有她。
凌霜想着想着,心跳也跟着一跳一跳,越来越快。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咦,好像不是我的心跳。
凌霜侧头倾听,发现真正跳得快速无比的却是脸下的胸膛。
“你……”凌霜抬起头,看着君重歌下巴。
君重歌也垂下眉眼,笑眯眯的看她,端是一派矜贵的富家公子范儿。
凌霜嘴边那句‘你是不是喜欢我’吞回喉咙里,从他怀里脱离出来,默默拉住君重歌的手,“还要不要继续看?还是现在回去?”
“回去吧。”君重歌笑道。
两人并肩走在路上,走得慢,似乎都忘记了时间的重要。只愿和手里的另一方呆更久一点,保持这样难得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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