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地坑,能让人藏于其中。
一切都明白了,居延泽匈奴部众略显奇怪的气氛,兰焉支闪烁的眼神,原本以为最忠诚的兰氏,却是最先背叛他的人!
换了十年前,即便利刃在喉,头曼单于也能拼死反击,但他老了,在部众面前硬撑,可实际上却身体欠佳,过去几个月里发生的变故更使他衰弱了不少,头发更加灰白,眼里充满了疲倦。
面对强壮的儿子,他一切挣扎都是徒劳。
这一切,亦看在冒顿眼中,在这一刻,他眼神里,似乎有一些悲哀。
事到如今,头曼反倒冷静了下来。
他干硬地笑道:“经此大败,我也明白了,匈奴需要一个年长勇武的继承人,等明年回了漠北,我便立你为太子……”
冒顿眼中的最后一丝犹豫消失了,他摇了摇头。
“失我贺兰山,使我六畜不蕃息,部众唱的歌,父亲没有听到么?”
冒顿开口了,不再是先前厚重豪放的声音,低沉里带着一丝沙哑,让人无法知晓,他这一年多来经历了什么。
“你到底要什么?冒顿,我的儿子?”
头曼已近乎哀求。
“做什么?夺回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冒顿抓住了头曼想要反抗的手臂,眼中凶光毕露,仿若要咬断老狼王喉咙的恶狼。
“父亲,你已不配做大单于,你只会将匈奴带向灭亡。”
“你不用再为部众是否背叛焦虑,不用再承受鹰冠的重压。我,孪鞮氏的冒顿,会代替你,照料好一切!”
下一刻,利刃毫不犹豫地破喉。
冒顿松了手,头曼单于滚落下来,他拼命想要堵住向外溅射的血,却无济于事。
帐内的挣扎与响动已足够大声,外面的单于亲卫却没有进来看一眼,因为帐外,同样响起了一阵喊杀声,有一片血花溅在帐幕上!
冒顿冷冷看着这个带给他生命,又抛弃背叛他的男人死去,嘴角有一丝抽搐。
但随即,他便像是松了口气般,拿起头曼没有喝完的角杯,一口喝干了里面的马奶酒。
这一年多里,他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煎熬,被自己的父亲放逐,逃到仇敌旗下寻求庇护,献上了自己的宝马和最爱的阏氏,借到了一千月氏人,驻扎在猪野泽,时刻窥探着匈奴的近况。
当秦大举进攻匈奴时,冒顿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但秦很快取得了一边倒的胜利,这让他明白,自己没办法突然出现,成为拯救匈奴的人。
匈奴正经历前所未遇的寒冬,他只能想方设法,带领他们避免灭亡。
但首先,他要获得大单于之位。
好在,匈奴强者生存,弱者遭鄙夷,一个打了败仗,丢弃牧场的单于,是不会受人爱戴的。
就在月氏王决定与秦寻求和平之际,敏锐的冒顿知道,他必须离开了。他带着一千月氏骑兵和部众来到居延泽,冒着被杀死的危险,只身走到兰焉支面前……
他说服了惶恐不安的兰氏,策划了这场弑父的谋杀。
地坑里本可藏好几人,但冒顿却亲身进入,不带任何属下,他认为,只有他,有资格对单于动手。
想到这,冒顿低下身,拾起了那顶在地上滚了又滚,染血的单于鹰冠!
他将鹰冠戴在头顶,再不看头曼尸体一眼,迈步走出大帐,外面屠杀正在进行……
驻地变成了战场,不,是屠场!帐外的单于亲卫已经被冒顿的手下们杀死,那些忠于头曼的部落驻地,燃起的火焰直达半空,处处刀光剑影,被冒顿说服投靠他的兰焉支,正带人包围他们。
“这才对。”
冒顿自言自语道:“常自诩为群狼的胡人,单于之位,自然也要看,谁的爪牙锋利!”
狼子杀死老狼,吸干它的血,吃掉它的肉,才能狠辣而强壮,这才是匈奴人的生存之道!
等到屠戮结束后,冒顿让人吹响了巨号。
这是用草原上最大的野牛角制成的号角,它们只有在重要的事时才会鸣响——蹛林大会、龙城祭天、长子诞生、战争集会、单于葬礼、新单于继位……
二十多年前,在头曼城,冒顿便是听着这号角出生的,头曼也曾欣喜地捧着他,在马血里沐浴,给他取名“冒顿”,由巫师预言,他将是一匹踏遍草原的骏马。
而今天,他又在这号角中,弑杀了父亲,戴上了染血的鹰冠。
所有匈奴人都聚拢过来了,他们已经明白发生了何事,却没有愤怒,没有指责,只是平静地看着冒顿。除了那些死心塌地忠于头曼的亲信,所有人,似乎都对这一幕习以为常……
这是草原,弱肉强食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一头孱弱的老狼,无法带领狼群,更何况,新的狼王,已拥有尖牙利爪。
最终,他们恭顺地在冒顿面前下跪……
居延泽畔,响起了巨大的呼声,惊飞了越冬的鸟群。
“冒顿单于!”
“撑犁孤涂,冒顿大单于!”
……
半个月后,当月氏王的使者抵达居延泽,想要召回冒顿,砍了脑袋送去秦朝时,却惊愕地发现,这个在月氏时像狗一样的流亡王子,已戴上了单于鹰冠,坐在胡床上接待他。
冒顿倒还记得自己当年“奉月氏王为主”的承诺,言语十分恭顺:
“请回复月氏王,头曼已死,冒顿现在是新的单于,愿意为月氏之臣。待到明年雪化时,冒顿会带着三万骑士北徙,去漠北,统御那里的匈奴部众。居延泽也将遗弃,请月氏为匈奴代管,两邦在此联络往来。”
“秦人贪婪,想要屠杀一切胡人牧民,将所有草原都变成耕地,修筑城池,永远住下来。匈奴已败,秦军下一个猎物,不是月氏,就是东胡。冒顿愿为月氏王与东胡王联络,面对秦皇帝这凶恶大敌,所有草原上引弓之民,都要联合起来!一胡不能敌秦,则三胡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