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的乐趣,也许是灭天灭地,一路火花带闪电,也许还能是另一种可能。
苍山只是做一个尝试,并没有把人当傻子。
也许你现在回头再看,会发现很多线索其实早就藏在情节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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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第一章的引子里,描写道爷带着婴儿出宫,就有一句:“左手持剑,右手抓着一块紫色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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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第一次出场的时候,也暗示了他不像吴长路生的,贺兰敏之对吴启也是过于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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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武承嗣、武三思,还有太平来房州的时候,为什么吴启正好不在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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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第一次见吴启,特别注意地多看了好几眼,也许并不是因为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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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收孟浩然这个干儿子的时候,吴宁送见面礼吗?
李重润拿出紫玉龙佩被太平拦回去了,也第一次指出了紫玉龙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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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谌和武承嗣带兵到下山坳的时候,吴长路的第一反应是:让吴启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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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为什么只让吴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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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之后,吴宁再临京师,为什么贺兰敏之三番五次地把吴宁推到险地,而从无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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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杀李谌之前吗?太平闯到了怀仁坊李宅后院,正撞见吴启换衣服。为什么她盯着吴启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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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到桃云岭的时候,面对“养”父母的墓碑真情流露。并不是因为那仅仅是养父母,而是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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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让兰晴给吴启侍寝,之后就告诉兰晴留在吴启身边,而且不用她做任何事,只需要好生服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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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闯到吴宁洗澡的那场戏,看过紫玉佩之后,太平说了一句:让吴宁收起来,别让第二个人看到。是因为太平知道,那是假的。
之后出门,那个似有深意的笑容,我保证现在再看一遍,一定有另一番味道。
包括从那天之后,太平与吴宁的几次肢体互动,回头去看,味道是完全不同的,太平心里已经不把吴宁当成是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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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耐心回头二刷,你会发现,吴老九从始使至终,只和卢嵩之说过一句最重的话,那就是:“臣服于我”。
和狄仁杰说“拿回属于他的一切”,为什么没有直接说皇位。
包括从引出择獒一说开始,所有描写吴宁的片段,用的都是狼,而不是獒。
吴宁是头狼,是群狼之王,从来没有用獒作比过。
他要做的,不是守护绵羊的獒,而是带领狼群征战求存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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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狼是有担当的,从第一章开始,吴宁从来没辜负过一个对他付出过真情的人,甚至是有求必应。
这才是狡猾外表之下,吴老九最真实的性情。
而且,从开始到现在,吴宁一直把“过人能力”当成是一种责任,他永远挡在自己人的最前面,包括大周朝。
太平这次是唯一一个,也是第一次有人替吴宁挡在前面。
这种人格来自前世的设定。
如果看过番外就应该知道,是齐磊、吴宁、唐奕三个人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火种前行,在宇宙中绝地求生。责任和负担远比穿越之后要沉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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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耐心,你会发现并不突兀或者生硬,线索早就埋在故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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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武则天派吴宁去桃云岭抓人,吴宁当时为什么不想让吴家人去?之后,贺兰敏之被关在大理寺,为什么从没有吴家人去探望过?
包括肖老道,发了死镖之后去哪儿了?既然贺兰敏之已经抓到了,为什么不把肖老道也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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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吴宁的那些反常举动,太平公主之前为什么和高延福发那通牢骚?为什么心疼?在下一章,我会给你们一个绝对合理的答案。
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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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大伙儿理顺剧情,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
作者并没有把人当傻子!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你才是真的傻子。
同时,在网文圈里打混了两年,我比你们更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说装逼一点,作者已经失去了创作自由。
一个故事应该怎么写,会是什么结局,过程是什么样的,在你们心里已经是定型的了。
说白了,一本书叫《唐初》,那这本书里就肯定得有程咬金。你不写他都不行,甚至你把程咬金写坏了也不行。
我认为他是这样儿的,那他就一定是这样儿的!
如果主角不幸成了李二的哪个儿子,那这个儿子就一定得登封造极。不当皇帝,你叫什么小说?
再比如,一本书叫《地主的傻儿子》那好了,这本书应该干什么,大伙心里有数儿了吧?
别说《地主的傻儿子》,我这本《獒唐》,也有一大把人在那说,你不发展生产力、不带动时代,你写的是什么玩意儿?
兄弟们,那我凭啥就不能写地主的傻儿子造了宇宙飞船,娶了个外星老婆啊?
凭啥?凭的是商业环境。
商业写作嘛,这不是你表现个性,鹤立独行的地方。
一切,向钱看!
你写的东西不挣钱,读者不爱看,那么万物皆虚妄。
除非你有本事,把新的东西让读者接受,让读者看爽,让读者甘心花钱。
那么问题来了,苍山还没那个本事啊!
我有新的东西,自认虽说读书不多,但是见解绝对还算上乘。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些东西转换成读者喜欢。
所以,趁着我还有资本,趁着还能作,我要学习,要尝试,要探索。
我知道网文作者的地位很低,你们看不爽可以直接就骂,作者为了经营形象,还不能下场对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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