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
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种而放弃另外一种可能性。
东篱子的行为粗鄙,可是道理到了极尽处总是有相通之处的。
想当年,诸国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子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乱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下,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长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身吧?而东篱子这些年就在行脚天下,向天下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入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下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子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肉。
纷乱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下总比松散的周天子羁縻天下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子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道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子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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