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大家都太难受了,没心思顾别的,昨晚庭如一直在楼下喝酒,他陪到十二点,先上楼睡了,上楼之前叮嘱庭如别忘记关门,记得当时庭如看着他笑,痴痴说了句:“万一阿成回来了呢?”
闵子华叹了口气,他走到庭如身边,想让她回房去睡,拍了两下没醒,正想开口叫她,忽然愣住了。
他这才注意到,庭如身上,盖了件黑色的男式皮外套。
闵子华头皮有点发炸,抬头张皇的左右张望,身后有人轻笑了一声:“有你们这么开门做生意的吗,东西被搬空了都不知道吧?”
不是什么凶神恶煞的口气,闵子华却吓得腿上一软,跌坐在沙发上,应该是压到了庭如的腿,她不耐烦地抱怨了句什么,翻了个身又睡了。
闵子华抬头看眼前的人,眉眼似曾相识,笑的尤其可恶,他突然就想起来了:“你是……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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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哥抱着被子哆嗦了一夜,尕奈的冬天本来难熬,昨晚尤甚,据说是什么北方的冷空气南下,你妹的有本事去霍霍海南岛啊,北方的冷空气尽跟北方的小老百姓过不去这算什么玩意儿?兔子还不欺负窝边草呢。
高原实在是太冷了,一年只能做半年的生意,毛哥裹着被子思考“事业”,头一次动了挪窝儿的打算,看人家雁子选的地儿多好啊,旅游胜地,四季如春,钱好赚,人也安逸……
要不是过两天有个藏历的法会,据说到时候游客会多,能追上小五一的规模,他才不待在这儿受这罪呢。
毛哥七点多醒,起了两个小时才把这个床给起完,洗漱完了烧上锅庄,泡了杯八宝茶,吸溜几口,给肚子里倒腾了点热气,缩着脖子过去开大门……
一开门就愣住了,有个客人站在门口,是个女孩儿,身边搁了个旅行箱,带着垂绒球的帽子,围着带绒球的围巾——这种成套的围巾帽子毛哥在城市里见过,好看是好看,应付尕奈的温度那根本是笑话,带三都不管用。
再细看,果不其然,嘴唇都冻紫了。
毛哥挺不好意思的,赶紧帮着拎箱子往店里让:“住店是吧,哎呀姑娘我起晚了,你怎么不敲门呢?”
那女孩哆哆嗦嗦跟进来,忽然叫了声:“毛哥。”
毛哥愣了,一边放箱子一边看她:“你认识我啊?”
那女孩不吭声,伸手去解围巾,她手指冻的有点僵,伸不直,好一会功夫才把围巾的结扣给解开。
“毛哥你还认识我吗?”
毛哥呆呆看着她,顿了顿又朝她身后看,确信她是一个人来的之后,毛哥说话有点结巴:“苗……苗苗?你怎么会来啊?”
“我来找岳峰。”
毛哥有些反应过来了:“你来之前,就没给他打过电话?岳峰根本不在尕奈啊,你这不是白跑一趟吗?还有……你不是结婚了吗,你……你老公同意你来啊?你家里知道这事吗?”
苗苗不吭声,毛哥一时也没辙,把她拉在锅庄前坐下烤火,又赶紧给她倒了杯热茶,苗苗捧着搪瓷缸子捂手,捂着捂着眼圈就红了,泪滴子啪嗒嗒往搪瓷缸子掉。
毛哥急了:“怎么了啊这是,你没给岳峰打电话啊?”
苗苗哭起来:“他不接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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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棠棠在昆明下的车,按照之前设想好的,整理了一下行装,买了个大的推拉式旅行箱,背包折好了放进去,扔了一些旧衣裳,这是她的惯常做法,在路上所能背负的重量毕竟有限,走一段扔一些补一些,虽然有些浪费,但已经是最合适的方法了。
原本想再买一些户外的衣服鞋子,进店时忽然转了主意,改进了市中心的百货商场,买了一双齐膝的皮靴,跟足有七厘米高,又买一双连裤丝袜,最后在一家日式的专卖店里选了一套半长裙和配有围巾的淡蓝色粗针套头毛衣,她在更衣室里把全套都换上,套丝袜的时候,很有点报复社会的快感:都几年没穿过高跟了,东奔西跑的太憋屈了,整天穿的跟流亡分子似的,以后偏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想穿什么穿什么!
当然,这不是改装的主要目的——外头应该有不少人想找她,阿成的死,最好跟秦家没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古城一定有几双别有用心的眼睛,她需要做一些改变,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全套换好,扶着墙站起来,直觉腿都不听使唤了,季棠棠不信邪:大学的时候社团活动,也被拉上去当过几次礼仪小姐,又不是没驾驭过高跟鞋,就算四年不穿,功力还是在的。
导购在外头催:“小姐换好了吗,还合身吗?”
季棠棠嗯了一声,仪态万方地掀帘出来,才刚走了一步,连人带帘子往外扑,亏得外头的导购下盘稳,把她给抱住了。
扶起来之后,导购小姐憋笑憋的不行,跟扶慈禧太后一样扶着她,示意她往镜子里看:“穿的多好看啊。”
季棠棠朝镜子里看,然后很是不要脸地在心里夸自己:“太好看了啊。”
这倒不全是YY,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好的衣服的确是把人衬的更出众的,更何况她几年没穿过这种型,自己看自己都眼前一亮,柜台付款的时候,做成生意的导购小姐分外热情:“你穿这种衣服,最好直发,那真美翻了。”
季棠棠从善如流,不过去烫直之前,先把高跟皮靴换成了平跟的,另外买了副墨镜。
烫直花了她足有四个小时,发型师不停在她耳边唠叨,唠叨的结果是又给“极其不注重保养”的头发加了个柔顺护理,烫完了看效果,黑亮的长发披在肩上,相当惊艳。
季棠棠一直看镜子里的自己,她觉得特陌生,如果岳峰对面过来,会认出自己吗?
发型师还以为她不满意,赶紧拿梳子过来做示范:“小姐你看,效果多好啊,真是一梳到底啊。”
他装模做样地撒手,那梳子还真是畅通无阻自行梳到底了——当然也不排除是梳子特别重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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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小时之后,季棠棠到达微暮的古城。
她已经属于旅游者中相当潮的一类了,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唇上搽着带亮粉的唇彩,细致的腕上带了好几样不同的镯子,尼泊尔木镯、印度细镯、藏式藤镯,头发很美,衣服很美,连刚买的黑色带贝纹的旅行箱都相当抢眼。
她没有急着进古城,先上了城楼,站在高处俯瞰古城老式的飞檐屋角,掏出了烟点上,深深吸一口,慢慢吐出烟圈。
吸烟这种事,她完全无师自通,甚至有进阶的迹象,烟圈一个套一个,慢慢浮在眼前,然后弥散开去,从烟气里看古城,像是看刚刚开场的老电影。
她低下头,视线的正下方是古城进口的拱形通道,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每一个进出的人,有空手的,挂相机的,背包的,也有拎箱子的。
视线渐渐模糊,时空蓦地交叠,好像看到第一次来古城的自己,夜晚,下着小雨,她躲在拱道里把背包底部小兜里的防雨罩拉出来罩上,又带上雪帽,那个时候头发还是卷的,没罩上的几缕露在外面,被雨丝打湿了,后来雨越下越大,躲到路边一个酒吧屋檐下头避雨,酒吧靠街的面是玻璃墙,透过玻璃,里头有个人特别熟悉,她就伸出手去,把面前的玻璃擦了又擦……
烟头灼到手了,季棠棠瑟缩了一下,重新回到现实中来,四周已经黑了,古城的远近都开始亮灯,一盏又一盏,巨大的苍凉从心底升起,境由心生,现在看灯,像在看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烟灰在烟头集了很长,还没有落,季棠棠伸手把烟头弹向半空,烟灰在高处散开,又落下,细小的灰屑从脸颊拂过,纸钱烧尽,也无非就是这个味道吧。
阿成,我来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