觐见之仪后,是按例的赐酒合宴。
面对数不尽的大小部族前来的朝贺,苏佑觉得身心有种说不出的疲惫。
他不认识他们,却被他们尊为国主。他既不了解他们的过去,也不知道他们的将来。他只是按照赫桂在一旁的提示,一遍又一遍地示意他们免礼起身,再用生硬的伊穆兰语对他们“赐福”,便可换得他们脸上满足的表情,然后谦恭地退下。
大殿之上,最满足的人,是温兰。
眼前的这一切,是他三十年来的苦心布局得来的结果,没有人比他更享受当下的过程。
同样是君之重臣,他比其他四人不同的一点是,他还有个身份------大巫神。大巫神掌握着与伊穆兰信奉的神灵对话的资格,也会在适当的时机,宣告来自神灵的指引。
这意味着就算是一国之君的大鄂浑,也不能对大巫神的谏言置若罔闻。
毒金之战时不宜出战的谏言?
温兰毕生抱憾的,便是那一次。倘若大鄂浑苏利能将他的话听入耳去,何至于大败而归一蹶不振三十年。恨只恨他那时年少,初任了大巫神之职,国中上下人望不足,出言尚微,无力独挽狂澜。
但如今不同了,五大辅臣中,他年岁最长、资历最深、论地位也最高。眼前苍梧碧海已是强弩之末,鹰刃血三族俯首听命,连新任的国主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那么伊穆兰的宏图霸业还有何悬念?
但温兰很清楚,越是如此,自己也越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苍梧之慕云氏、碧海之陆氏、无一不是把持朝堂的好手。与他们辅佐的国君们相比,苏佑虽然年轻,但既没有李氏的智亏之症,也没有朱氏的优柔猜忌。相反,他作为君王的资质相当的好,只是还未成长。
这样的少弱之君,自己稍有不慎,便会落下个欺主的骂名失了人心,这是成大业者最忌讳的地方。
其实温兰看得也很透。凭苏佑的资质,不出十年,便能脱了他的掌控,但那也无妨。温兰今年已是年近古稀,再过十年,也该到了大政奉还的时候。
何况,十年?
温兰不禁捋须一笑。
荡平这天下,十年足矣。如今箭已在弦上,剩下的不过是摧枯拉朽而已,又何须十年?
金刃王罗布举着酒杯凑了上来。
“大巫神,你这伊穆兰劳苦功高第一人,真是当之无愧。罗布当敬你一杯。”
“罗布儿,你又要来灌我迷魂汤么?”温兰嘿嘿一笑。
罗布闻言,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反倒越发亲热起来。
“哎呀呀,罗布儿,你这都多少年没有唤过我的小名了。咱们同族中人,说起话来就是亲近啊。”
“多年不见,你倒是收敛了,这浑身上下竟没一件值钱的玩意儿。罗布儿,你这是藏富呢?”
“没一件值钱?哈哈哈哈。”罗布忽然大笑起来,笑中有几分得意,“老温,你且再瞧瞧?果真没有值钱的?”
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手杖递了过去。
温兰眯着瞧去,黑黝黝的手杖极是普通,便是杖顶上那指甲盖大小的翡翠也实在算不得什么宝贝。
罗布自小便是在金子堆里打滚长大的,平日里挥金如土,连武具都以黄金相饰,奢靡之名早已风闻天下。
“罗布儿,你这人老爱财如斯,连这么小的一块翡翠,也要嵌得这样深,生怕嵌得不牢掉出来么?”
“老温,看来你年纪真是大了,眼神也大不如前喽。”罗布嬉笑道。
温兰凝神看着手杖,忽然心中一震。
这翡翠不是镶嵌上去的,而是露出来的!
这是……一整根翡翠手杖?
手杖足有一丈多高,哪里能寻得到这样的翡翠?
“这样的翡翠,确实难得。”温兰不由赞了一句。
“翡翠?”罗布一怔,随即叹了口气,拿回手杖,转身向温兰身边的温和递了过去。
“老温,还是让你弟弟看一看吧,你这碧海一呆二十多年,真是把咱们刃族的看家本领都给丢光了。”
温和接过那支黑黝黝的手杖,细细看了一会儿,在兄长的耳边悄声道:“手杖是一整根的翡翠,但更难得的是这外面浇铸的外壳,是黑曜金。”
黑曜金?!
温兰颜色一变:“罗布儿,这果然是黑曜金?”
“嘿嘿,正是黑曜金,如假包换。我知道你们哥俩儿喜好炼金,这黑曜金是最难得的材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