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相处了不少日子,彼此间的声音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当下一听,差点没吓得跌下马来。
他只道自己是听错了,恰好前面那辆马车上闻声赶来了王公公,见了老曹一个劲儿地给他使眼色。
老曹再笨也反应过来了,没想到老娘口中的那个拽着儿子去万桦帝都的朋友就是当朝太子李重延!
乖乖隆滴冬!这下动静大了。
既然太子自称是新阳县令,那一定是不想暴露身份了。
老曹尴尬地坐在马上怔了好一会儿,觉得总得说点儿什么吧,才磕巴道:“呃……呃……在下淞阳大营副统领曹飞虎,拜……拜见县令大人。”
嗯,一个从二品的副统领,拜见一个正八品的县令。
有点儿意思。
曹习文看得一头雾水,怎么忽然间老爹就怒气全消,温顺得像只猫了呢。
李重延在车里听他显然是认出了自己,不由心中得意。他想着平日里总听曹习文说他爹教训他,便生出些打抱不平的心思,故意说道:“圣贤有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怕令郎与我混在一起,是要耽搁前程的。”
曹飞虎一听,知道这太子爷的臭脾气又犯了,暗中叫苦。可又有啥办法呢?方才那番以下犯上的话足够自己吃不了兜着走了,太子如今不点破已是运气。
也罢,大丈夫能伸能屈。
“呃……县令大人。在下生平最佩服的就是读书人,所以才给这个不肖子取名叫做曹习文,大人一听就是饱读诗书之人。在下方才那句话的意思是,犬子能和
您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可是近朱者赤,将来定然大有前途啊!”
别看前面拍马屁的话虚情假意得很,这最后一句倒是老曹发自肺腑的心里话。
这辈子不就盼着自己的儿子能常伴君王左右么?这要是能跟在太子身后做事,那比起当年祖上驮着高祖皇帝过河的事儿来可要光宗耀祖得多了。甭管以往瞧儿子多不争气,现在能和太子爷乘同一辆车,这可是自己都比不过的待遇啊。
老曹忽然觉得,定是曹家的祖坟上又冒了青烟,才遇见这样的好机缘,真不枉自己紧赶了七八百里路,想着想着忍不住嘴角都漏出笑来。
直把边上的曹习文看呆了。
老爹是喜欢自己读书没错,可也从没见他那么爱书生啊。这礼贤下士的风范简直堪比古时那个什么什么倒穿着鞋子迎接人的典故。
“爹……”曹习文试探性地问道:“那……我跟李兄一起去帝都,您不恼啦?”
老曹一听都称“李兄”了,心花那个怒放啊,笑眯眯地说道:“怎么会啊,你这办的都是正事儿!你不是护卫县令大人去帝都吗?我跟你讲啊!这护卫的事儿可是大有讲究!想你爹我便是蒙了圣上的信任,才担了护送太子殿下出使碧海的重责,后来又护送了礼部的叶大人,再后来又护送了碧海的清乐公主,如今的太子妃殿下!说到护卫,还有比你爹更有经验的吗?”
老曹已经习惯性地会从他光荣的护卫履历中剔除掉朱玉潇被伊穆兰人拐跑和翰江边把苏晓尘给落下的那两段。
曹习文虽然听得有些莫名其妙,还是“哦”地应了一声。他哪里知道,老曹这席话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太子听的,只希望太子能记起些旧日里的好来。
“那爹的意思是……”
“对!爹要和你一起护送县令大人直到万桦帝都!”
老曹说完,得意地冲着旁边的王公公一笑。
李重延在车里已是不耐烦了,唤道:“曹兄,赶紧上车来吧,你爹要跟着就跟着呗。”
曹习文看看老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儿子坐车内,爹在旁护卫?
老曹反而更高兴了,只盼儿子和太子多处一刻是一刻,忙呶嘴示意他上车去。
马车不过三四辆,曹飞虎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当下一夹马肚子,赶在了车队的最前头。
泥泞路尽,大道渐宽。
马蹄子踏在满地的黄叶上,人清气爽,分外舒畅。
老曹忽然一股子兴起,高声唱起了家乡的民谣:
“说新阳,道新阳。
十年倒有八年荒。
稻谷黄,稻米香,
大水一来全遭殃。
莫的吃,莫的穿,
只得出门把兵当。
拼沙场,吃军粮,
不识字来咱不慌。
杀一个,砍一双,
得了赏银孝爹娘。
昨日痛,昨日伤,
苦尽终有福来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