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蝗群,却能毁天灭地,造成赤地千里的大饥荒。”
李世民在下面也听的津津有问,他年不满三十,十六岁前那是前朝的皇亲国戚王公子弟,日子过的潇洒,十六岁后开始起兵征战,戎马十余年,还真不曾了解过一只蝗虫。
秦琅的课讲的轻松,又说的透彻,一只蝗虫的短短一生,被他很快讲明了了。
“蝗虫还在卵中的时候,它是在土里面,多位于河滩边上,这个时候挖蝗卵其实很辛苦,效果也一般。而等到蝗虫到了第三个阶段成虫时期,它们长了翅膀会飞,所以更难抓了,也是造成危害最大的时期,夏秋之际,本也正是农作物生产的重要时候,蝗虫所过,草木不留,因此我们必须跟蝗虫做斗争,想尽办法消灭蝗虫。”
“谁告诉我,消灭蝗虫的最佳阶段是什么时候?”
又是刷刷数十小手举起来。
“我们请太子同学来回答一下。”
承乾站起来,还有些害羞,“应当趁蝗虫还在蜕皮期的若虫阶段杀死它们。”
“回答的很好,请太子同学坐下。要杀就趁蝗虫翅膀还没长出来的时候杀它,不给它们汇集成群四处为祸的机会。”
秦琅深入浅出,很形像的跟大家讲着蝗虫的各个阶段,以及蝗虫的危害,如何杀死蝗虫等等。
最后,秦琅居然直接叫人搬来了几个炉子、锅铲等。
这一幕,连李世民都看愣了。
这啥意思?
炉子是已经烧好的,火正旺,直接架上锅。
“现在是我们的课间休息时间,老师给大家来展示对付蝗虫的另一种好办法,也是蝗虫难得的有用之处。”
“现在起锅,烧油!”
·······
秦琅动作娴熟,只见他从一个桶里把一网兜浸死在水里的蝗虫捞了起来,倒入一个木盆里。
学生们都伸长脖子在看。
“其实在岭南、西南等许多地方啊,当地的人就有一种吃虫的习俗,甚至有百虫宴,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他们都能想出办法弄来吃。这蝗虫啊,其实也是一种美味,它们吃五谷百草,无毒,适合油炸,吃起来有鸡肉味。”
“抓来的蝗虫先简单的处理一下,最好是用水浸泡个把时辰,然后可以撕掉它的后腿,和翅膀,我这些蝗虫都是跳蝻,还没长出翅膀来呢,所以只要撕掉坚硬带刺的后腿就行,把它晾干下水,然后裹上一层面粉,就可以炸了。”
“当然,若是大家想要更美味一些呢,可以在这面粉里掺入适量的盐、胡椒粉,今天我再加上一点我独家的秘制十三香进去。”
当蝗虫下入油锅,发出滋滋的油响时,下面的李世民等人才终于相信,秦琅还真要炸蝗虫,而且是吃。
六成油温炸第一遍,炸的差不多了捞起控油,然后油升温再复炸一遍。
等第二遍炸好,那些已经快长成成虫的肥壮跳蝻已经金黄金黄了,尤其是外表沾了面粉后,更是如裹了一层金盔。
滤油。
再洒上点秘制的调料,装盘。
最后撒上一点点嫩绿的葱花,大功告成。
秦琅直接拈起一只,就扔进了嘴里,嚼动,嘎嘣脆响。
“外焦里嫩,酥香美味,好吃!”
李世民怔怔发呆。
蝗虫这种可怕的玩意,居然能吃?
还挺好吃?
“有哪位同学愿意来尝试下老师的手艺的?”
先前一直很踊跃的李泰面色有些发白,遇到秦琅望过来的眼神连忙躲避。
承乾也直摇头。
“老师,我想尝尝。”
班长李存孝同学勇敢的站了起来,其实这小子早就给秦琅打过数次下手了,要不然秦琅哪有这么好手艺一次能成功的,因此这家伙也早经历了恐惧疑惑最后到真香的过程。
“好,请我们的李存孝班长来试吃一下,然后发表感受。”
存孝上前,拈起蝗虫就嘎吱嘎吱的吃了起来,一只吃完,马上就又来了一支,等他连吃了三支,终于才想起来这是在课堂上呢。
他又拈起了一支,面向同学们,“老师刚才说这个吃起来有鸡肉味,其实不对。”
听了这话,底下一片哦的声音,都在想这才对吗,蝗虫怎么能有鸡肉味。
“这油炸蝗虫比鸡肉好吃多了!”
李存孝这句一出,引的一片惊讶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