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未有的美妙快感袭击了全身,好像每一寸肉体都充满了性爱的乐趣,再也留不下其他的东西了。
撑到这个时候,美到极点了的杨曦终于再承受不住,只见杨曦一阵娇媚高昂、似哭叫又似快活的呻吟,整个人一阵僵直,阴精狂泄的痛快带着无比欢乐,降临到她身上,竟就这样瘫痪在韦小宝的怀中,两个人同时到了高潮的快感之中。
看着杨曦那一脸满足疲惫的摸样,韦小宝的心理不由得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骚狐狸精,快点穿好你的裙子和丝袜我们出去吧,他们应该也都等很久了。”韦小宝这个时候也一边的穿起了自己的裤子。
坐在马桶上早已经无力的杨曦轻轻点了点头:“嗯,帅哥,你可真是厉害,你简直刚才让我整个人都飞上天好几次了,太给力了,大王,你说刚才我们这样算不算是在偷、情呢?”
“呵呵,算是吧,不过你说这偷情倒还让我想起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呢。”韦小宝深深的一笑,瞥了一眼杨曦那雪白的丰臀,蕾丝短裙开始不断的被杨曦给拉了上去。
“嗯哼?他们两个狗男女?”潘金莲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潘金莲的成名当然是缘于施耐庵先生在他的水浒传的描写。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
几百年来,她一直被订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这就是潘金莲。
经施耐庵初刻划金陵笑笑生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她以极端的手段和极大代价追求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女子爱情自由和人的性的权利。
而这结果至今还使我们颤栗、犹豫、彷徨、在迷惘中挣扎,在挣扎中反思。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
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
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
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
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
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
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
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
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
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
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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