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善,这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同“可欲之谓善”联系起来看,那就更清楚。“可欲”者不是别的,就是道德情感。
但情感是人心所固有的,就是心之所“存”有什么“可欲”、“不可欲”的问题呢?因为孟子所说的“欲”不是对心之外的某种对象有所欲求。
而是我的情感的目的性的自我实现的心理机能,才能说成是“欲”可见“若乃其情,则可以为善”与“可欲之谓善”其实是讲同一件事,并不是不同的两件事。
情是从存在上说,情就是心之所存。欲是从情之“不容已”的实现处说,因而表现为欲、望、欲求,情之为善是通过欲而实现的。第二个层面是从生理心理层面上说的“欲”就是人的生理欲、望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物质欲、望。这个层面上所说的“欲”同“七情”中之“欲”有相同之处。
但是,单独讲到“欲”时,儒家还常常赋予一种意义,即指人的一种超过生存需求的、追求物质享受的贪欲,而不是“自然”之欲。
这种细微的差别有时并不明显,有时则被特别强调。这种欲、望与情感的联系也与第一层面不同,主要是与生物性的自然情感相联系,而不是与道德情感如“四端”之情相联系。
孔子和孟子已经注意到这个层面的欲,但并没有特别提出欲与情的关系问题,后儒便更多地讨论到二者的关系问题了。
早期儒家对欲有一种很基本但很宽泛的理解,就是指人的心理欲求,但其运用却有不同,因为具有不同层次的涵义。
就人类生存的物质方面的欲、望而言,儒家并不反对,但是保持一种高度的警惕,如果欲求过多或至于贪,就会妨害人的德性。这共同的分寸是很难把握的,但是将情、欲进行比较,就立即会显示出何者为轻,何者为重。
“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欲求富贵是人人同心的,但是每个人自己有更尊贵的东西,只是不去思考罢了。
这“贵于己者”就是“良贵”即自己的道德情感及其善性,这是别人不能给予的,也是别人拿不走的,因而能够表现人的尊严与价值。
如果当二者发生冲突时,那就别无选择,只能选择道德人格。“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同上)活着,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求,也是完全正当的欲求,谁不想活着?“义”即道德义理也是人类的欲求,人人都有道德上的价值,人格上的尊严,这就是人所本有的“良贵”但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决不能苟且偷生。
而要“舍生取义”这两种不同的“欲”有价值上的本质区别,因而才有这样的选择。这完全是一种自我选择,其所以作出这种选择,是有内在根据的,这就是情重于欲。有情才有义,谓之“情义”这是人之所以尊贵的内在根据,也是人的生命的价值所在。如果为了活着而牺牲生命的价值,就是“无义”之人,人而“无义”是一种最大的耻辱。
“姐姐,你的这双腿真的好美好美,我好想亲亲她们呀”韦小宝一边说着还一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嘴唇。
看到弟弟就要去亲吻自己的那双小腿,韦芳连连将身子一翻身,狠狠的瞪了韦小宝一眼,大声喝道:“小弟,你这个色狼要是再敢这样,那姐我就把你赶出去不要你今晚和我住一起了。”
韦芳的那美眸里荡漾出几分异样的色泽,俏脸上有了一丝的红晕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那韦小宝也开始收敛了一翻,看来自己是不能操之过急了,这事情必须得慢慢解决,毕竟姐姐所受的教育也是高等教育了,道德、伦理的观念还是很重的,一时之间想要征、服了韦芳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但是虽然很难很难,韦小宝也并没有放弃,通过上次和韦芳开、房的经历,这次韦小宝可是胆子也大了不少,心理想着:“姐姐她怎么说也只是一个女人。
而且她还是一个正常的有着生理需求的女人,我就不信了今晚那么长的时间我不能占有了她,嘿嘿,现在我不是又多了一个帮凶吗?那就是妈妈了,如今老妈都同意了自己去吃了姐姐,那自己还在这里胆怯什么呢?”
所以一想到这些因素,原本还有些心虚的韦小宝这个时候也跟着坐直了身子,挺直了腰板,嬉皮笑脸般的笑道:“嘿嘿,姐姐,那你刚才的意思就是说只要我现在规矩一点你就会同意今晚我和你一起在这卧室里面睡觉了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