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算不得什么本事。”
肖兰在原地发怔,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倒是韩友青识时务,伸手接了那钱。只是在触到顾子初微凉指尖时,觉得脚底有些发凉。
“二伯。”顾子初又低头看了下腕表,对顾成华说道:“这样的合作方,顾氏要不起,我赶时间,先走了。”
顾成华应一声,之后便见男人匆匆离去。
在场皆惊。
韩依依拿起旁边餐桌上的餐巾,擦拭自己面前的咖啡。半晌后,发现肖兰和韩友青还在原地,她皱眉:“怎么,还不想走,还是说准备再赏我小费?”
韩友青理了理思路,刚才的男人唤顾成华一句二伯……那岂不是就是顾岳的儿子,未来顾氏接班人。
想到此处,禁不住抬手摁住眉心:“肖兰,这次真得罪错人了。”
肖兰也没有想到,一个平凡家庭甚至为愁手术费而四处奔波的姑娘,竟然能和顾氏接班人有交集?
韩依依有些想笑,厉害吧,怕了吧。谁让我和阿筝的关系铁呢。
“对了,韩友青。”韩依依扔掉手中的餐巾,璀然一笑:“这些年,你没给过抚养费,对吧?”
“你叫我什么?”韩友青气得有些郁结。
“韩友青啊——”她喊得十分自然,不带一丝拖泥带水的干脆:“有什么问题吗?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让肖兰这个女人招惹我。你受她的气,是活该,毕竟你还是肖氏的傀儡总裁不是么。但是我和她没什么关系,也没有义务受她的气。不然小心我随时起诉你!”
“韩依依!”肖兰生气的嘴脸真难看,精致的妆容也盖不住那股恶气,她说:“你不要以为有人给你撑腰,就觉得自己可厉害了。要知道,你只不过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心脏微微刺痛,像是同时有一千根针,从四面八方投过来……刺到心脏表面,然后从每个细枝末节没入进去,足够让人疼得无以复加。
恶毒的人永远知道什么话最伤人。
纵使心底有着怎样的惊涛骇浪,韩依依脸上仍旧端得四平八稳,看起来无比的风平浪静。她对着肖兰露出微笑:“知道顾凉城么,你可以在任意一个搜索引擎上查找他的名字。”
“然后呢?”肖兰问,她自然知道顾凉城美国赫赫有名的华人律师。
“韩友青他也知道呢。”韩依依重新坐下,目光落在琴键上:“应该不想吃官司吧?这些年的抚养费倒是小事情,吃了官司,对你们公司的影响可不大好。”
完败。
韩友青拉着脸色铁青的肖兰走了,走之前,韩依依再次说:“做好你的傀儡总裁,不要再出现,恶心。”
只见韩友青的脚步一顿,然后迅速消失在视线中,一如当年。
明明是胜利啊,可是为什么浑身上下像是被人抽走所有力气一般,只觉得无力。她将双手重新放在琴键上,旋律再次响起,只是没人会注意,那双弹琴的手……在微微颤抖。
凉城,如果你在,会不会见不得我受委屈?
——*——
这日,原是晴空万里,天光明朗的。
走在路上,觉得树叶会吐芬芳,也觉得路边水管在开花。如果,阿筝是说如果,不在路边突然窜出一条流浪狗咬她一口的话,那么一切都是很美好的。
只是,哪儿有那么多如果。
被狗咬这件事,是命。
她蹲在路边叹气,是认命。
流浪狗来去匆匆,狂得相风,咬了她之后,甚至不给她一个看清它的机会……就那么窜进草丛里,再无踪影。
眼巴巴地望着自己脚踝的猩红,阿筝默默掏出手机拨了电话:“子初,我……被狗咬了。”
……真是造孽。
电话那端传来熟悉的嗓音:“待着别动,马上就来。”
阿筝在路边蹲着,又打了通电话,说自己去不了家教了。原因还是在路上被狗咬了……
流年不利,阿筝叹一句,然后望着尘土飞扬的马路发呆。
在遇见事情的时候,第一个会想到的人,就是他。或许,这就是满满的依赖感和信任感吧。
马路对面一家文印店,从阿筝的视角,可以看见店长抱着厚厚一摞纸。放到切纸机旁,然后放上去,压下去,碎两半,叠好。再放上去,压下去,碎两半,叠好。然后重复。
在看店长重复第二十六遍切纸动作时,顾子初出现了。
他将车稳稳当当地停在路边,视线始终锁着蹲在路边的人。他有些想笑,不知道找个地方坐会儿吗,非要蹲在路边,像什么样子。
下车,关门。
顾子初长腿迈得很开,又分外沉稳,只是急于走向她。
他停在她的面前,背光而立,说:“还要蹲到什么时候?”
听见熟悉的嗓音,阿筝眯眯眼,抬起头来看他——可以看见男子分明的下颌,以及眼底深沉的黑。
他挡住了阳光,以至于看不见其他,只看得见他。
阿筝还是蹲着没动,觉得有些委屈,呐呐道:“子初,我也没招惹那狗……莫名其妙,就咬我一口。”
闻言,男人失笑不已,双眸中却隐含宠溺。他屈着单膝,蹲在她的身边,歪着头伸手查看她脚踝的伤势,“我看看,别动。”
右脚脚踝处被咬破了皮,有殷红的血液渗出来,只是过了些时间,已经结痂成了暗红色。
他凑近了些,看得很仔细。
顺着阿筝的视线看过去,角度甚好——他根根分明纤长的睫毛,以微妙的弧度轻颤着;睫毛下盖着一双满带风华的双眸,只消一眼,便足以万年。恩,你若在我跟前,整个世界都只是陪衬。
“好看么?”
“好看啊。”
不假思索的回答,令阿筝有些局促:“你还逗我。”她别开目光,不再看他,却又听他含笑说:“分明是你太专注。”
顾子初起身,再次挡住烈阳。
他说:“起来吧,”说话的同时也伸出一只手给她,“我带你去打针。”
“打针?”
“狂犬疫苗。”
闻言,阿筝本能觉得排斥,她最是讨厌打针。于是,她企图说服他:“俗话说得好,能打针就不吊水,能吃药就不打针。所以,我能吃药么?”
“你觉得可能么,嗯?”
很明显,阿筝在顾子初的眼中读到了答案,没商量。
其实,自己一开始也不怕打针。只是有一次韩依依高烧住院,必须打针退烧不可。谁知道,一路被顾凉城背着去医院要死不活的依依,一听说要打针,硬是跑得连凉城都没追上她。
在打针的时候,韩依依的哭喊声,整栋楼都能听见。最后,针是打了,顾凉城的手臂上倒也多了个牙印儿。
自那之后,也给阿筝留了阴影。一说打针,就觉得极其排斥反感。
阿筝垂死挣扎:“子初,其实吃药——”
“停。”他打断她,然后双手撑在膝盖上,俯着身子凑近看她:“你将来也是要当医生的人,你见过被狗咬后只吃药不打针的吗?没有吧。”
“没有……”
“再说了。”他凝视她,眉眼专注:“狂犬病的潜伏期可高达二十年之久,阿筝,你也不想在二十年后突然出现幻觉发高烧然后癫狂不已。”
果然是做老师的人,道理讲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不服不行。阿筝深思熟虑,这个针,看来是非打不可了。
“那打针的时候,你得陪我。”阿筝也不知,自己在对他说话的时候,竟挟裹着几丝撒娇的味道。
“好好好,依你。”顾子初很享受这个时刻,他喜欢她的每一个样子。“一定寸步不移地陪你。那你先起来。”
阿筝试着起来,却发现蹲太久,双腿已经麻了。加上脚踝上传来阵阵钝痛,完全起不来。
作死,对啊,一开始为什么要在这儿蹲着。
望着面前伸过来的手,指骨分明,修长干净。阿筝握了上去,且眼巴巴地抬头看他:“子初,我脚……麻了。”
闻言,他先是一怔,旋即失笑不已。不多言,只是俯身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阿筝觉得一下失去重心,为保持平衡,双手勾住他的脖颈。——双脚在一瞬间得到释放,麻痹感迅速扩张到每一个细枝末节,让她有些受不住:“真麻。”
“下次,不许蹲着等我了。”
“好。”
……
去医院的路上,阿筝才想起他今天应该是要上班的。自从他去了南雅,手术日程可都是满满当当的,已经排到三个月以后了。
“今天不是要上班吗?”
“调休了。”顾子初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随意搭在上面吗,腕骨分明。“我爸非要我跟着二伯去谈生意,不想多说,就去了。”
“这样啊,等等……”阿筝若有所思,望了望窗外:“这不是去南雅的方向,不去南雅吗?”
“南雅的医生护士都认识我。”他说着,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低调点。”
她知道,他一向是不喜欢舆论缠身的人。能避开的风浪,能避开是最好,不能避开,他也不愿波及到她半分半点。
就近去了某大学的附属医院,这个点儿的人,还真是不少。看那挂号处的人,排的队伍已经衔接成了长龙。
顾子初抱她下车,进了医院之后,将她放在旁边的等候椅上。摸了摸她的头:“等我,去挂号。”
阿筝抿唇一笑,点头。
在顾子初之前,还排着十五人之多。没办法,谁让现在是个看病难的时代呢。百姓吃不起药,看不起病,民生怏怏,早已经是社会的一大病态。
在等待期间,阿筝的目光一直追寻着那道清俊挺拔的身影,眼底有着淡淡的依恋。在所有的目光中,只有在看向他时,才会有特殊的情愫,无人可比。
时不时偶有年轻女孩,状似不经意地绕到他的前方,想目睹这卓绝身姿的真容。于是,一瞥惊鸿。
惊的是一颗又一颗少女心。
更甚者,意犹未尽地拿出手机来偷拍。而当事人顾子初,总是不自知自己有着怎样的吸引力,完全当做视而不见。
排队,交钱挂号。
顾子初拿票过来,朝她清和一笑:“打针去。”
纵使他的笑容千般芳华,一说到打针,阿筝还是觉得瘆人……她被他抱着,一步一步走进防疫科。
打针的时候,护士让阿筝伸手臂。
阿筝吸吸鼻子,别开自己的头,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那针管。索性眼巴巴地盯着面前的顾子初,他有些失笑:“你这样子,以后莫说是要做医生的人。”
科室内的两个小护士,视线几乎快要黏在顾子初的脸上,只是一个劲儿好脾气说:“哎呀,女孩子嘛,怕打针也很正常……不过还真是好福气呢。”
怕打针,是好福气么?阿筝一怔。
在磨磨蹭蹭十五分钟之后,针硬是没戳下去。每当针头快要没入皮肉时,阿筝就忍不住抖啊抖的,连带着护士拿针的手,也跟着抖啊抖的。
两人一起抖,针是没法儿打了。
无奈之下,顾子初贴近,伸出双手捧着她的脑袋,一股脑直接摁在自己的腹间:“不许看。”然后他示意有些目瞪口呆的护士,说:“你打,别停。”
“子初,我——”
“乖,阿筝。”
他轻轻拥着她,声音透着缱绻蛊惑般,有着一股奇异的让人觉得心安的力量。
自古以来,美男计都甚是好用……打完针的阿筝走出科室时,隐约觉得两个护士的目光已经变得森绿。
呃,子初,恭喜你又吸粉了。